Re: [新聞] 少女墮胎又嘿咻 母只說別懷孕

作者: echomica (長崎美人)   2015-07-01 18:12:05
看到這篇新聞就可以知道台灣的性教育有多失敗
新聞沒有很詳細地說明來龍去脈
所以我不知道這個老木到底是不是鬼母
但是我可以提供一個想法
前幾個月有某雜誌(天下遠見之類的)
細節不太記得了
大概是以下內容
有一篇文章談到有關荷蘭的性教育
曾有一個調查是
"如果未成年女兒向父母提出帶男生回家過夜 父母會如何反應?"
結果是超過八成的荷蘭家長會同意
理由是"如果女兒要發生性關係 我寧願她在家裡做"
幹你媽的
你與其禁止
還不如導正觀念
台灣的教育不就這樣
只會跟你說這個不行那個不行
講到打砲只會矇著頭假裝全世界的小北鼻都是自己蹦出來的
人家荷蘭統計鮮少有感情問題導致的刑案
台灣這幾年有幾件情殺案?死了多少人?
今天這個老木允許女兒男友在家睡同一張床
根本超強的吧
要是做父母的說你他媽給我馬上跟這男的分手+告死這男的
各位覺得女兒有多少機率直接翹家
衍生墮胎 偷竊 性交易 毒品等等更多問題?
說白一點
以新聞提供的資訊來看
兩人合意性交
又在監護人的看管下
我根本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
光禁止不導正觀念才是大問題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少女墮胎又嘿咻 母只說別懷孕
: 縱容不管 少女姊求助社工報警
: 2015年07月01日
: 【綜合報導】台北二十多歲的施姓男子到十五歲女友家中同居,女友意外懷孕到醫院墮胎
: 後,又繼續上床,被少女的姊姊撞個正著,通知母親「他們又在做了」,沒想到母親竟然
: 不理不睬,還對女兒說「不要懷孕喔」,少女姊姊轉向社工求助,社工一氣之下報警處理
: ,台北地檢署昨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將施男起訴。
: 據了解,就讀國中三年級的少女,平時與姊姊、母親共同生活,去年底透過手機通訊軟體
: 認識施男,在少女母親不反對的情況下,施男搬到少女的家中居住。
: 遭通報仍發生關係
: 今年三月間,少女意外懷孕到醫院進行墮胎,醫院通報社工介入輔導,沒想到施男仍住在
: 少女家中,還與少女發生了三次性行為,最後一次被少女姊姊撞個正著,通知母親「他們
: 又在做了」,沒想到母親完全不在乎,姊姊轉向社工求助。
: 台北地檢署開庭詢問少女母親,為何縱容二人同居,沒想到母親仍一副無所謂,還說當施
: 男住進家中時,「我有叫他們不要做呀」,當她知道二人有發生性行為時,還對女兒說「
: 不要懷孕喔」,而施男坦承與少女發生十餘次性關係,被依與未成年性交罪起訴。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701/36639844/少
: 女墮胎又嘿咻母只說別懷孕
作者: savetheworld (Michael Kiske\m/)   2014-07-01 18:12:00
讓女友男友住家裡 根本不合理好嗎..
作者: devilshadow (大濕胸)   2015-07-01 18:13:00
姊姊沒有男友忌妒
作者: chris0918 (qwe2146)   2015-07-01 18:13:00
五樓的女兒都帶男友回家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7-01 18:13:00
哪來不合理 男女平等好嗎 (咦
作者: lesnaree2 ( )   2015-07-01 18:13:00
sod的劇情 哪有失敗?
作者: savetheworld (Michael Kiske\m/)   2015-07-01 18:13:00
更何況女兒未成年..
作者: axzs1111 (★~板橋本環奈~★)   2015-07-01 18:14:00
我都先幫女兒破處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5-07-01 18:14:00
警察局嗎 我要報警 樓上強姦自己女兒
作者: assassinzero (刺客教條 我的最愛)   2015-07-01 18:14:00
明明就姐姐在癢
作者: york1987 (明華~明華~!!!)   2015-07-01 18:14:00
讓女兒住自己家裡就沒有辦法告對方性侵了
作者: windy204 (鋒仔)   2015-07-01 18:14:00
有個設計叫做"客房" 沒必要住同一間房間
作者: CycleEnergy   2015-07-01 18:15:00
客房?... 你家真大
作者: savetheworld (Michael Kiske\m/)   2015-07-01 18:15:00
好像沒爸爸的樣子 這樣三男一女?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7-01 18:15:00
女的未成年只要男的也未滿18歲就可以合法好嗎?
作者: chris0918 (qwe2146)   2015-07-01 18:15:00
7樓有先見之明。嗶 警察就是他
作者: savetheworld (Michael Kiske\m/)   2015-07-01 18:16:00
三女一男 說錯..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7-01 18:16:00
如果男的也未滿16歲 更是合法機率高告訴乃論 不告就合法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7-01 18:16:00
單就女兒男友住家裡這點應該不會不合理吧...
作者: kibou (守身如玉三十年)   2015-07-01 18:18:00
推 導正觀念
作者: aoiaoi (蒼井葵)   2015-07-01 18:19:00
女兒未成年 一家三女 找一個男友同居 這樣 你覺得正常?
作者: savetheworld (Michael Kiske\m/)   2015-07-01 18:19:00
看就知道不合理好嗎..媽媽也有問題才對 開明也不是這樣開明..
作者: CrackedVoice (做條下輩子狗吧!)   2015-07-01 18:20:00
可是女兒沒16歲....
作者: q210216 (瑋仔)   2015-07-01 18:21:00
一家子都有病~悲哀鬼島!
作者: CrackedVoice (做條下輩子狗吧!)   2015-07-01 18:21:00
如果男的也沒16就算了,重點是男的成年了
作者: koreawargod (高麗戰神金正恩)   2015-07-01 18:21:00
今天她老木不是就像你講的讓他們在家打砲.不是一樣
作者: savetheworld (Michael Kiske\m/)   2015-07-01 18:21:00
對阿 三女一男 搞屁阿..
作者: bndan (seed)   2015-07-01 18:22:00
這例只有一個問題 就是未滿16歲..只此而已 = =
作者: savetheworld (Michael Kiske\m/)   2015-07-01 18:22:00
更何況都有墮胎前科了 還讓他住家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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