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難說,不是傷者說出來的,
動用第二預備金,也不是傷者家屬能決定的,
有沒有傷者家屬情緒失控指責醫護人員?
有,但不是全部,只是少數幾個,
大部分的傷者與家屬都還是很尊敬醫護人員與
感謝社會善心的。
很多人的意見看來就是為什麼要動用納稅的錢去救這些
自已跑去玩樂的人?那應該要自已負責吧?
坦白說,我完全同意這點。
當然如果各界要伸出援手去救這些人,是善心、是義舉,
我也不反對,且蠻支持的。
可是~!!!明明就不是傷者的錯,還一直罵他們,
說他們活該,為什麼要花人民的錢這點,
我就覺得蠻莫名其妙的,
這根本就遷怒吧?
作決定的是那個腦殘政府跟政客,
大家都看得一清二楚,不去罵他們,
卻又指責被他們拿來當工具操弄的傷者?
人家已經夠慘了,還要被人遷扯進風暴內二度傷害?
冤有頭債有主,
就跟要求傷者去找呂yoyo求償一樣,
那要砲也請砲對對象,請去砲那個大小眼沒有平等心看待國民,
一視同仁的孬孬政府嘿。
政府該作的是代位求償,照護跟指揮醫療資源跟體系,
然後建立起照護機制與健全法制,而且不要讓主事者給跑了。
而不是把這件事當成政治事件來操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