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譴責中國《國安法》? 洪秀柱避答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7-02 15:36
〔記者陳彥廷/台北報導〕中國通過《國家安全法》第11條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
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國民黨準總統參
選人洪秀柱昨透過辦公室發出聲明呼籲中方勿傷害台灣人民尊嚴或情感。不過,洪今天稍
早在記者會中被問及是否譴責中方作為?她卻避答,僅再次重申,「請不要傷害台灣人民
的感情。」
洪秀柱近日以八仙塵爆不宜談論政治與選舉議題為由,極少親自面對媒體受訪。昨原訂今
天下午1時30分在立法院接受媒體採訪,未料今早臨時變更記者會地點為國民黨中央,洪
並先於黨部和前黨主席連戰會面。
洪秀柱遲了整整20分鐘才現身記者會場,並於會前先透過洪辦幕僚向媒體表達,希望眾家
媒體僅針對洪與連戰見面所談相關事項提問、不要問其他議題,其他問題由發言人後續再
答覆。
洪秀柱表示,連戰相當肯定她的兩岸政策,尤其連說2005年連胡五大願景中有一項是達成
和平協議,為了台灣好,應該要落實。洪說,連戰非常認同她的兩岸政策能深化、延續與
強化。
媒體於會中問洪秀柱,是否認為《國安法》未正視兩岸政治現實、不尊重台灣民意?洪說
,「大家仔細想想,大陸通過這11條是不是更證明我要求兩岸政治對話的重要性?」昨天
聲明已表明,「希望他們跟我們之間注意到平等跟尊嚴」,如果沒有政治對話、沒有兩岸
和平協定,他們會一直認為兩岸是從屬關係,把我們與港澳並列;有了和平協定的簽署,
才能要求他們正視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
不過,當媒體問洪秀柱,對於中方通過《國安法》之作為,是否認為應給予譴責?洪是否
對此表示譴責?洪卻避答,只是再次聲稱,兩岸要和平發展、要更深入的交流,「請不要
傷害台灣人民的感情。」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66776
5.備註:
翻譯:我們樂觀其成,但說太直接了啦有點傷感情!
洪秀柱:「兩岸是兄弟,是一家人,沒有甚麼不能談的,沒有什麼不
能妥協的,沒有兩岸關係的偉大和解,就不會有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