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拒絕,是不能主治,只能當志工。
法規、外國籍醫師的證照是主因,語言溝通、醫事責任是次因。
看這篇新聞有醫事司司長王宗曦比較詳細的說法: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7-02/61837
【醫事司司長王宗曦】
日本醫師協會2名醫師下午已到三軍總醫醫院,3日也會到榮總,還熱心表示,日本整型
醫師跟護理人員可以來協助,之後的安排要看日方的訪視結果而定。但王宗曦說,日本
的協助以專業諮詢為主,不會涉及核心醫療業務。
至於中國國台辦表示有中國燒燙傷專家願意來台協助,但台灣並不認可中國醫師資格。
【衛福部發言人王哲超】
報備時,衛生局還是會審查是否具有合格的醫事人員證書。
所以外籍醫師應該只能當志工。
【衛福部長蔣丙煌】
各界想派人來協助都很歡迎,雖然台灣有醫療法規的規定,還是可以提供諮詢。
※ 引述《dj720c (dj720c)》之銘言:
: 日本打算協助10醫50護
: 衛福部就這樣拒絕了?
: 醫材都可以緊急許可了
: 醫事人員沒有緊急許可的機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