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kko ()》之銘言:
: ※ 引述《wn7158 (司機5566)》之銘言:
: : 未
: : 倫
: 原文43
: 首先聲明 本人並非基x徒 當小弟大學時 上一門基x教與西歐文明的通識課程
: 教授要我們去他的教會聽佈道 當時聽到他們說
: 「基x教是比其他宗教更先進的宗教」
: 讓當時自認八尬炯的小弟非常不爽 讓小弟基本上不會成為基x徒
: 也因此 不需要用護家盟的言論來問我的想法 他們的邏輯與小弟無關
: 關於同性結婚 小弟想請問 「結婚」的定義是什麼?
: 由目前關查生物界與對古代人猿的生態重建來看
: 人類之所以會結婚 其根本目的 是為了「生育下一代」
: 也就是說 這是一種為了「物種的生存與延續」 所產生的行為
: 原始的目的「無關情愛」
: 也因此 男性會對具備強烈有生育「符號」的女性 產生生育慾望
: 反之 女性也會對掌握「資源」與有優秀「能力」的男性 有更多的關注
: 那請問 如果不生育 那與原始的「結婚」概念 是否相當?
: 我想這個疑問 應該還不構成反同吧?
: 如果單純是因為有情愛就能結婚 小弟曾在一篇章中討論過 原文已被洗掉
: 結論是
: 古人多有兄妹成婚者;今人因遺傳疾病問題,優生學考量,禁六等親內之雙方成婚。
: 依今同性戀成婚之邏輯,雙方具行為能力,不需以生育為目的,即可成婚。
: 則,六等親內不得成婚之原因,自然消滅。
: 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
: 得,六等親內不得成婚,應為違憲。
: 因此,同性戀成婚可成立,近親成婚自可比照辦理。
: 請問同志對此有何想法?
: 小弟曾與幾位出櫃的朋友討論過 並與他們說
: 「法律是為了人類的需求而制定,但有些基本的原始定義不見得需要更動,為何明明用
民
: 事結合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一定要搞到要重新定義婚姻?」
: 馬上就被說我恐同 不支持同性婚姻
: 現在好像只要不支持對方的「所有」想法 就會被戴帽子?
: 偉哉__
愛情不是婚姻唯一條件
生育也不是
婚姻本來就是
綜合社會經濟教育家庭等的複雜問題
在具體的問題上
同婚和近親婚和現下社會的磨合
需要面對的問題是截然不同的
繞著邏輯問題打轉
對於任何人都會是一種消耗
一成以上的同志人口已然存在
沒有法律加以規範及保障
產生的社會問題
不會只有同志需要面對
即使對於異性戀社會
都不見得是一件好事不是嗎
無論是婚姻
還是一種特定適合同志伴侶的法律定義
追求的都不只是同志個人的權益
而是更完整的社會制度
可以讓法律的普遍性得以實踐
我相信當制度可以越完整的將人安放
社會就越趨近平衡
反之當特定他人被法律所排除
傾斜的力量是很強烈的
例外狀態永遠是最不可控最危險的
有趣的是 同志明明自己舉手說
管理我 規範我
卻被定義成自大霸道的強取豪奪
不是耶 真的不是
沒有法律
同志照樣可以組成家庭
可以生下單方血緣的小孩
全都沒有法 也就全都不犯法
當沒有法律規範
甚至可以不遵守異性戀社會的玩法
無血緣的一方可以輕易棄養
小孩可以不要撫養父母
這當然是他們個人的悲劇
但造成的社會問題一樣全民買單
這是你們希望的社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