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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指李顯龍挪公款 部落客恐賠近千萬
自由 2015-07-02
〔編譯顧佳欣/綜合報導〕因批評新加坡公積金制度,被總理李顯龍控告誹謗成立的三十
四歲星國部落客鄞義林,一日出席高等法院損失估算審訊。鄞義林當庭三度向李顯龍道歉
,但李顯龍認為他的道歉「並不真誠」,李顯龍的律師則說,總理應獲得高於十萬至四十
萬星幣(約台幣二二八萬至九一五萬元)的賠償金。
損失估算審訊從一日起一連展開三天,鄞義林與李顯龍一日皆出庭應訊。鄞義林在沒有律
師陪同下,一開始就對李顯龍道歉,表示對於可能說過任何構成誹謗的言論道歉,「我非
常誠心,我對你已道歉無數次,已經數不清了。」
李顯龍不接受道歉
不過,李顯龍並不接受,指鄞義林上個月又po出文章,顯示其仍在儘可能毀壞他的名聲,
他所要求的就是一個好好的道歉。律師更說,鄞義林一方面公開道歉,一方面又繼續散布
誹謗言論,透過這樣的惡意誹謗,塑造言論自由戰士之形象。
鄞義林當庭問李顯龍,為什麼他不能對公積金制度有所質疑,李顯龍回應,「你有權討論
你想要說的話題,但不能誹謗。」而鄞義林之前提出五千星幣(約台幣十一萬四千元)及
一萬星幣(約台幣二十二萬八千元)的賠償金,都遭李顯龍拒絕,鄞義林則表示,按照他
的經濟情況,這是所能提供最好的數額,然而先前涉及星國部會首長的誹謗官司賠償金額
在十萬至四十萬星幣之間。李顯龍則表示,賠償金額交由法院決定。
整個事件源於二○一四年五月,鄞義林在部落格上質疑星國低收入民眾領到的退休金過低
,指政府將公積金轉投資兩家公司,卻沒有告訴民眾,也沒有把利息還給人民,隨即被李
顯龍以誹謗為由,一狀告到法院,之後部落格文章被撤下,所引述的新加坡政府網路資料
也被刪除。
鄞義林三週後便失去了在醫院的工作,然而透過捐款,共有三、四千人捐出約十萬星幣作
為律師費用。高等法院在去年十一月判決鄞義林罪名成立,亦為星國首宗網路文章誹謗罪
名成立之判決,法官認為,鄞義林的言論暗示李顯龍不當移用公積金,並命令鄞義林為李
顯龍付兩萬九千星幣(約台幣六十六萬元)的律師費。
備註:
http://www.zaobao.com.sg/realtime/singapore/story20140610-353081
2014-06-10 新加坡 聯合早報
遭李顯龍總理起訴誹謗的博客鄞義林即日起遭陳篤生醫院解僱。陳篤生醫院今天發文告說
,身為醫院的病人協調員,鄞義林的操守與醫院的價值觀和標準不符。再加上他濫用工作
時間和醫院資源來達成個人目的,因此醫院決定即日起將其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