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7-03/61880
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
遭查獲存放過期食品 義美質疑食藥署動機
3.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衛生局2日晚間稽查義美,查獲義美南崁廠的冷凍庫內供應義美門市之霜淇淋原料「巧克力霜淇淋奶霜」,產品標示保存期限是10日,但有效日期卻到7月13日、16日及17日,疑為未來食品,此行為恐已涉標示不實;另外,冷凍庫內還放有年菜等逾期食品,最長過期9年之久。義美則回應,此為倉庫管理人員的疏失,市面上絕無販售過期食品。
衛生局指出,義美南崁廠的冷凍庫查獲霜淇淋奶霜192包,保存期限與有效日期不符。另外,也發現義美公司於冷凍庫內貯存各類逾期食品,包括義美御禮年菜(有效日期:2006.1.18)64箱、砂鍋大魚頭(有效日期:2005.12.31及2006.2.7)231盒、極品佛跳牆(有效日期:2006.2.6及2006.2.7)211箱、鮮菇燉羊小排(有效日期:2008.1.11)133個,以及義美燒臘雙寶米糕(有效期限等2013.1.24)146盒等,共計29項、1,703件產品,已全數予以查封。
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不得標示未來不實效期之食品,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業者亦不得貯存逾期食品,若查獲將依違反《食安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
衛生局表示,除了將要求義美公司針對該案提出說明外,並已針對市面販售之該案29項產品,進行有效期限之抽驗查核,以保障民眾安全。
而在衛生局公布稽查結果的同時,義美也快速發表聲明澄清,此事件純屬倉庫管理人員疏失,未依標準作業處理,分批、小量把退回之即將過期或屆有效期之年菜等商品,儘速銷毀,而只是冷凍存放,等待一大批數量才會銷毀,公司已立即做檢討改善。
義美強調,在市面上絕無銷售任何逾期商品,有任何賣場逾期商品,如年菜等商品,都會配合賣場回收,此為正常之商品行銷營業管理作業準則。
義美更進一步質疑,他們曾宣佈退出「GMP認證」、未承諾加入「GMP改制為TQF」的計畫,也未參加1日食藥署「食品安全月」活動。但在2日上午9點多,食藥署指示桃園市衛生局派員配合,總計10位人員,查南崁廠區近24小時,一直到3日早上8點多才查完,已明顯強迫業者違反勞基法,「政府如此運用公權力的做法,令人遺憾!」,此言論似乎在懷疑這波臨時稽查是「故意的」。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