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屍皮,要改稱大體皮膚,我是覺得囉嗦,但不會太排斥,
反而是,近年來,一堆媒體都將遺體、屍體稱做為大體,
「大體」是捐贈給醫院做醫學用途的才叫大體,
所以屍皮稱做大體皮膚,雖然多兩個字,
但可以跟非捐贈的屍皮做區別。
讓人無法接受的是,
媒體將遺體、屍體稱做為大體就會讓人火大,
原本就有遺體這樣替代屍體的委婉名稱,
諸如像是"復航空難失事今日又發現多具大體",
大體是用在對醫學用途做出貢獻的亡者身體,
到底尊不尊重大體啊?
而且我真的不理解,
大體會比遺體更委婉?
大這個字,除了它有big的意思,
而且漢字字形本身就像一個身體,
大體這個詞如此的具體…
媒體還認為這樣比較委婉,
真的不知該說什麼。
拜托,屍體、遺體、大體,都有各自的詞彙功能,
不要再亂來了,媒體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