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eamer15 ()》之銘言:
: 不過,義美話鋒一轉指出,令人感到質疑的是,義美在7月1日不參加政府舉辦的食品安全
: 月活動,7月2日就引來食藥署10人稽查小組到南崁廠連查24小時,是不是有強迫廠區人員
: 違反勞基法?高志明批評,這種作法令人遺憾。
1. 連查 24 小時應該創下公務員查核的記錄了,
當初就算金管會查倒掉的力霸, 或是環保署查日月光廢水這種大案子力度都沒那麼大.
另外, 這應該算是專案查核, 但是專案總要有個合理的理由,
是義美南崁廠出過特別多事件嗎? 還是義美人員有欺瞞的記錄? 都沒有專案查的原因?
2. 其實作過內控查核都知道, 真的查的夠細,
不可能沒有查核意見可以寫, 只是這查出來的東西有沒有價值而已.
個人是不懂食品業這塊拉, 不過照前面有食品相關業者講的.
過期食品留置冷凍庫算是食品業普遍陋習, 食藥署應該很清楚但一般不太會去查.
因為政府查核一般都是走大方向, 很少會走細節,
除非是有過期食品到市面上才會去查源頭.
今天特別拉了一條以前都不寫的東西, 是開始要求大家都必作這塊嗎?
那是不是全部的食品業都要作一次整體查核?
若是不必, 那特別抓這塊的原因?
3. OK, 食藥署查出了這個缺失. 這件事在法遵或 SOP 上有問題.
但是這算一個高風險的缺失嗎? 食藥署是否可說明?
4. 我真的不了解食品業, 不過連專家查這麼久只查出這一點東西,
義美某方面來說水準還蠻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