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15-07-04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94967
模範生出包 義美存放過期9年食品
〔記者林近、邱奕統、楊雅民、吳欣恬/綜合報導〕被譽為「食品業模範生」的義美食品
也出包!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和桃園市衛生局二日到義美食品南崁廠稽查,發現霜淇淋
原料「巧克力霜淇淋奶霜」有效期限標示不實,疑為「未來食品」;冷凍庫更發現過期九
年的「義美御禮年菜」、「砂鍋大魚頭」等多項產品,最高可罰款二億元。
義美:未參加活動遭修理
不過,義美總經理高志明很火大,反嗆食藥署和桃園市衛生局派了十位人員稽查義美南崁
廠區幾近廿四小時,讓義美員工也陪了廿四小時,已強迫業者違反勞基法,他質疑因未參
加前天的食品安全月活動,而遭食藥署修理。
食藥署北區區管中心副主任王德原直指「想太多」。王德原說,稽查是一個月前就已排定
,非臨時起意,且區管中心負責稽查,政策宣導則由食品組負責,稽查和食安月活動無關
。
食藥署稱稽查一月前排定
桃園市衛生局說,稽查行動原預計二日下午就結束,是廠方不配合、拖延才導致稽查時間
冗長,南崁廠是廿四小時輪班,沒有強迫義美違反勞基法的問題。
桃園市衛生局食藥科代理科長關百娟指出,稽查發現「巧克力霜淇淋奶霜」的保存期限只
有十天,但義美標示有效日期分別為七月十三、十六、十七日,往前推十天,相當於製造
日期是七月三日、六日、七日,疑為「未來食品」涉及標示不實。
關百娟說,在義美的冷凍庫也發現各類逾期食品,有些甚至過期九年,包括有效日期為二
○○六年的「義美御禮年菜」六十二箱、「極品佛跳牆」二一一箱,二○○五年底就到期
的「砂鍋大魚頭」二三一盒,以及二○○八年到期的「鮮菇燉羊小排」一三三個等全數查
封。
南崁廠坦承疏失:未流出
關百娟表示,無論是否販賣,只要貯存逾期食品,就違反食安法第十五條,可處六萬元到
二億元罰鍰。
義美南崁廠處長蔡永富坦承管理疏失,他說,過期產品應立即銷毀,但倉庫管理人員便宜
行事,先冷凍存放,打算累積到一定數量再銷毀,又因相關人員離職未落實交接,才導致
過期禮盒存放數年,但絕無流入市面。
至於霜淇淋原料都存放在冷凍庫,「冷凍」保存期限在三個月以上,「這批原料都是六月
廿九日製造,保存期限到九月廿九日,但標示成七月十三日、十六日及十七日是廠內人員
疏失標錯,已檢討改進。
5.備註:
個人只想說幾件事:
1. 就這件事本身來說義美絕對有該付的責任,沒什麼好護航的,
台灣這麼多食品業公司可以選,不是只剩義美可以買。
2. 這次事件目前還沒有義美使用過期原料製成食品的證據,大家不用急著揣測
3. 不是說義美這次出包,統一頂新就可以因此洗白,或義美水準=統一頂新,
兩者毫無關聯
4. 不要每次發生類似的事情,就自動升格為政治事件,
支持/反對義美不等於反對/支持政府或特定政黨,大家就事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