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備忘錄將簽署 日本醫最快9日赴台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5-07-04 18:22:50
※ 引述《good900700 (義糕)》之銘言:
: 蘇清泉說,外國醫生不得進行醫療行為是擔憂發生醫療糾紛時責任釐清有問題,
: 雙方對備忘錄文字字斟句酌,目前都同意「雙方醫師須在當地醫師監督指導下
: 從事低度醫療行為」
: 。
: 他說,如果雙方都認可備忘錄文字,醫療責任是有一起施做、指導監督的當地醫師負責,
: 且也會幫支援的外籍醫師保醫療責任險。1040704
一路看下來,這段蘇清泉的意思換個說法就是.....
外國醫生不可以幫忙是因為不知道出事時要找誰負責,家屬不知道要告誰才對。
但簽了備忘錄後....
以後出事是當地幫忙的醫師要負全責。
也就是如果日本來的醫生負責的病人出事了,家屬找和他一起負責的台藉醫生就對了。
希望不是我多想了....
作者: tw54585 ( )   2015-07-04 18:27:00
不要再腦補了 保醫療險對日本醫生是好事也必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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