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欣賞過公共藝術嗎?

作者: seigzion (吉翁之魂)   2015-07-04 20:04:03
八卦是這個規定只不過是腦殘立委的集體創作而已,
因為事實上做出來的東西根本就是大型公共垃圾還不能搬走呢,
而且因為藝術就是用不確定法律概念也根本無法被司法機關確定是否為藝術品,
所以根本就是災難!!!
在補個八卦:
雖然說第九條是要你創作藝術品沒錯,
可是誰來創作根本沒規定,
四差貓要在那邊貼她的個人裸照然後說那是藝術品也沒法律說不行!!!
所以如果你想賺錢的話可以去板橋火車站貼貼個人裸照然後說哪是公共藝術!!
知道這法條的荒謬之處了吧!!
作者: LIONDODO (LION)   2015-07-04 20:05:00
也不是太荒謬,藝術如果還要經過認證才算的話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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