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在前面][利益揭露]
我是有在用定期票卡的乘客,也會跟同站間往返的親人共用票卡的乘客。
票卡原本就有使用期限限制,而且也有站點間的限制,一旦過了時限未用
完也有無法退費的限制。在我看來跟同站間往返的自家親友共用是一點問
題也沒有的行為。
[想問的卦]
高鐵說以後定期回數票,全部要改成記名制,不能用別人的票卡。想請問
眾多見多識廣的鄉民們,有誰知道國外的高鐵,月票或是定期回數票,有
在搞記名制這種作法嗎?這是台灣高鐵目前獨步全球的規矩,還是其實國
外早已行之有年?
為什麼一方面在增設苗彰雲三站,然後說要降價後,還要實施這種新制度
來加以限制?很明顯持卡人遺失票卡後的權益問題,從利益角度來看根本
不需高鐵費心,最好你掉票卡再去多辦一張更好。
有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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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高鐵堅決不透露過去遺失紀錄。
* 旅遊業者「Transple 旅眾」經營高鐵回數票出租,消費者透過共享回
數票省旅費,創辦人Andre說,回數票記名後,租借服務只得告終,
[說在最後]
前面利益揭露過了,我也不是想來取暖的,只是純粹想知道,國外是不是
也有這種記名制制度,以及如果國外真的有新創事業,是來搞票卡租用共
享這種生意的,該國高鐵公司會祭出記名制來防堵?(是,這段是我腦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