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苗博雅FB:中國可要求台灣法務部逮捕民眾

作者: q5212 (q5212)   2015-07-05 03:20:49
原PO讓其他人誤會
把最重要的地方沒有上色
但前提是依協議內容....限於「雙方皆認為涉及犯罪」
雙方皆認為涉及犯罪
雙方皆認為涉及犯罪
雙方皆認為涉及犯罪
這句話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 引述《enfis (Jbr)》之銘言:
: 2009/4/26 海基會、海協會雙方簽署『兩岸司法互助協議』
: 2015/7/02 中國公布『國安法』,將台灣納入其中。
: 根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台灣必須提供中國「共同打擊犯罪」「調查取證」的協助,包括
: 「交換涉及犯罪有關情資」「協助緝捕、遣返嫌犯」等。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從事「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統一」的行為,
: 最重可處無期徒刑。而中國國安法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臺灣同胞
: 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不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義務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 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若將以上法條合併解釋,可得
: 中國政府可要求台灣提供指紋、DNA資料、信用卡資料、入出境紀錄、網路帳號、金融帳戶
: 、通聯紀錄、監聽所得資料、財產總歸戶、納稅紀錄...等
: 甚至可以要求「嫌犯」緝捕、遣返。
: 但前提是依協議內容,雙方共同打擊犯罪的合作範圍,限於「雙方皆認為涉及犯罪」的案
: 件,若台灣法務部自甘墮落為中國底下的一個行政機關,不敢對中國說『NO!』
: 台灣人未來將被台灣的政府逮捕,並遣送到中國受審。
: http://0rz.tw/cZe57
: 苗博雅FB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5-07-05 03:22:00
所以2016不要再投錯人了^_^"
作者: yyc2008 (MAGA)   2015-07-05 03:22:00
支那郁不是都說了 維護統一是台灣人的責任義務可是台灣確實有很多霸佔台灣政治資源的滯台支那9.2賤臭屎
作者: jengjye (建)   2015-07-05 03:23:00
如果事情走到那一步, 中國說有犯罪 台灣敢說沒有嗎?
作者: yyc2008 (MAGA)   2015-07-05 03:23:00
蛆及其支那豬狗奸黨+新黨那群垃圾連保衛台灣的勇氣都沒有 鬼畜支那嚇一下就腿軟
作者: Ellomorce (エルさん)   2015-07-05 03:29:00
所以以後丟鞋子會被抓去中國?喔還有去立法院或中正一分局抗議也會被抓去中國??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5-07-05 03:30:00
中國:你有罪 42689.2:你有罪只要司法有被操控 你強調的就是真的了
作者: enfis (Jbr)   2015-07-05 03:36:00
所以我有說,如果台灣法務部自甘墮落成中國底下的行政單位那台灣人就會被當成罪犯
作者: kobeyo (爽哥)   2015-07-05 03:41:00
自甘墮落成底下行政單位的那天 有沒有這條法根本沒差要你死就死 還講法條簡單來說原始的那篇就廢文 跟我發fb說世界末日要幹嘛一樣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5-07-05 04:52:00
有個洪一中都說憲法不能搞獨立了
作者: doongmiyu (doongmiyu)   2015-07-05 06:04:00
統一的時候估計就老共別在妖魔台獨的時候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7-05 08:07:00
黨工周末也要上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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