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從來就不是個正直的人,或許你可能是認真的警察
臺灣關心民主的人也很想問~鄭南榕自焚的時候你在哪裡?
當時你是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刑事組長,帶隊員警數十人,
擔任現場指揮官,要攻堅自由時代雜誌社,
逮捕單獨自囚在雜誌社內71天的鄭南榕......
當時媒體報導~聯合晚報:「鄭在引燃汽油彈後,似瘋狂狀態,除向警方攻擊外,也對當時在場的其他同
仁攻擊,要他們與他同歸於盡,嚇得時代雜誌同事紛奪門而逃」;台灣時報:「投擲汽油
彈頑抗,鄭南榕邀人同歸於盡」、「內政部長許水德到鄭宅按門鈴,三樓就投出11顆汽油
彈」;自由時報「…19員警受汽油彈灼傷」。此外,中時晚報報導鄭從自宅丟汽油彈,聯
合報亦有汽油彈報導。
http://www.peoplenews.tw/news/859c776b-b845-4b2a-874c-9ce3be692e0e
這些漏洞百出的報導,你在解嚴後有擔任警大校長時有做出過澄清嗎?
還是依舊諱莫如深呢?
八仙這件事也是一樣,警察多少法律比其他專業的人接觸的多,
直接行為人就是呂忠吉,刑法上更不是有噴到粉的才叫行為人,
幾百個數罪併罰的業務過失傷害跟業務過失致死的完全沒提到(談不上輕輕帶過)
更不扯什麼銀行不敢接信託的鬼話~信託人只有管理財產~
依信託契約內容為給付就好~哪有什麼不敢~
除非你先放話"要是有銀行敢接的"話......
可悲的侯友宜你就是知情的人還盡講些瞎話!
再來講這些慰問金~即便是大家捐的
但政府在募捐錢時~有告訴我們整體運用方向嗎?有用在刀口上嗎?
還是就配合媒體散佈大量同理心?
警察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殉職慰問金發給辦法
第5條
二、殘廢慰問金:
(一)全殘廢者,發給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半殘廢者,發給新臺幣六十萬元;部分
殘廢者,發給新臺幣三十萬元。
(二)因執行勤務致全殘廢者,發給新臺幣三百四十五萬元;半殘廢者,發給新臺幣
一百八十萬元;部分殘廢者,發給新臺幣九十萬元。
這是國家的"警察人員"加上"因公傷殘死亡"的給付金額~
這樣是不是新北市政府轄下警察因公受傷了~(向通緝犯求償應該比向呂忠吉更難吧)
都要像這樣由市政府出面募款,讓大家捐一堆好發到100萬
我對這些警察人員還比警政出身的侯副市長更有同理心呢
遑論這些傷者中的經濟狀況落差甚大
還有一些沒勞健報被騙來的當白工~
現在還有可能吃上官司的人,
這些更慘的人~新聞上他們的聲音有多少,
新北市勞工局有什麼作為嗎???
內政部還有讓替代役撩下去......
有完整的訓練嗎?國家有幫他們保額外責任險嗎?
再來後續的捐款排擠效應呢?
各種造成未來、過去不平等的落差呢?
還有要讓我們這些義務役以後要怎麼酸替代役呢?
簡單的講就是朱立倫侯友宜你們只考慮到面子
卻完全無視所有的負面結果~
祝你們只打八仙,不打呂忠吉最後打到自己身上~
垃圾兩個啦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