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房東房客關係
以前在學校附近租屋時,比較講規矩的都會把條文列在紅皮書契約裡
基本上開轟趴之類的房東大多會明令禁止,有些龜毛點的連養寵物都不行
但今天如果房東幫忙協辦轟趴,還收錢,那事後說我完全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就怪了
火災逃生動線,你說這個不能事前規劃? 還是說你不懂怎麼規劃? 那有沒執照?
今天除非是像高雄氣爆這個根本不知從何防起或是流星飛機掉下來
不然你該有的執照都有,今天還把場地租給人家,卻不過問活動內容?
那這種我只收租,你要幹嘛隨意就好的心態怎麼還能年年安檢都過關?
像台大巨蛋也很多團體會去包場辦活動,請問台大會只收錢不過問活動內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