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ltn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69901
我先說結論超越憲法的人又出現了
今天新北市去假扣押八仙的資產,
法律上本來對造本來就可以提抗告,
這是一個保障雙方當事的人規定,結果對造提抗告,
那裡不對了,你在那裡說人家沒誠意,
這樣以後被告人家都不要提抗告好了,
不然會被說沒誠意,
再來今天是用萬海跟基金會的名義各捐五千萬,
要提供給受傷者使用,也匯到新北市指定的戶頭,
結果你不接受人家的捐款,還另外放在另一個帳戶,
請問這個行政處份的依據在那,有沒有違法阿,
就算二間公司的股東相同,
可是跟另一家公司的關連性在那阿,
請求權的基礎又在那,
法院沒準你,你就自己扣,你的依據在那阿,
人家萬海跟基金會,能不能向你提國賠阿,
侯副市長,你的學弟方仰寧已經成了超越憲法的男人,
憲法對於人民財產的保障,你還記得嗎???
你這樣做,不就跟你的學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