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已一周了
仍有人未弄清楚責任輕重歸屬
我簡單分析一下吧
a.八仙
分析:承租場地給期他單位使用 若八仙為該活動的主辦單位或拹辦單位
責任是必要負責的 縱然僅有租借場地之由
若"承租場地合約書"沒有完整規範相關安全準則
ex 不得使用可燃性液體氣體物體
不得製造場地危險行為
況且八仙身為場地提供者 事發之前一天 也沒有預防檢驗清楚活動內容有哪些危險性
為間接謀害人命當事者
b.呂先生&瑞博集團
分析:身為活動主辦單位以及策劃活動者 此活動責任最為重
1.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玉米粉
2.未完善規劃安全性檢驗和主導活動內容規範
3.未經相關單位合法舉辦此活動的安全性查核
4.製造危險性活動內容特效效果釀成人命災難之責
為間接謀害人命當事者
c.舞台設備廠商
分析: 為協助單位提供舞台設備災難起源者
此單位有提供設備未事先安全檢驗過失之責
亦是災難起源直接謀害人命當事者
沒有檢驗舞台音響等設備是否可承受活動範圍內使用
未經事先檢驗合格或更換淘汰舞台周邊設備 此責任也必須重判
結論是三個單位都必須負啟人命和刑事民事責任
責任之重 排列 b > c > a
有沒有塵爆責任規屬正確刑責輕重緩急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