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類似的事情 在同性婚姻完全被合法化前就發生過很多次了
最常見的是蛋糕店,其他像花店等等也有
而且每次官司絕對都是同性伴侶贏 理由不外乎都是「歧視」
但是 其實這些基督徒並非「拒絕為同性戀者服務」
他們之前也都賣各式各樣的東西給同性戀者 也都未曾惡言相向
(至少在很多個案例都是)
他們只是「不能參與同性戀婚姻」 因為這是他們的信仰所不能認同的
你不用去反對 但你不能去支持,或成為其助力
很多人會說:這就像是你不買東西給黑人和亞洲人一樣 當然是一種歧視
但其實這有很大的不同
這就像是我們不能夠賣菸酒給未成年人 這並不是因為我們「歧視」未成年人
而雖然法律沒有規定 但是我的話 我也不會賣酒給有肝病的人
而這也不是因為我「歧視」有肝病的人 而是因為我認為那對我和他,尤其是他,都是
不好的事
我不會去阻止他和別人買酒(雖然會勸告) 但我真的沒辦法讓自己傷害他的健康
如果有人拒絕做黑人的生意 是因為「我覺得這樣會害了他們」
例如:某間店賣某種食物 但他們覺得那種食物黑人吃了會生病
所以他們拒絕賣那種食物給黑人 但只要不是那種食物他們都樂意賣
那基本上這就不算是「歧視」
對那些基督徒商家來說 「同性婚姻」也是一樣的
這並非是「歧視」同性戀者 只是「同性婚姻」在他們的信仰是不能被允許的
也有人說但是他們就願意為離婚等等的人做結婚蛋糕
其中牽扯到每個人有關於聖經的解釋 在此就不多提了
總之我們也可以說這些商家多重標準 或說他們本身也沒有完全按照聖經的指示做事
但是就像我們不能因為一個回教徒沒有朝拜就逼他吃豬肉一樣
我認同宗教不可被拿來當作正當化每件事的原因
但若 "宗教信仰自由" 還算是人權的一種的話 在沒有危害到人身安全的狀況下
我認為至少不可"逼迫"有宗教信仰的人"去參與他們信仰所不允許的事"
其實 先別提宗教信仰了
之前有個人做了個實驗 要同性戀蛋糕師傅做個上面寫著 "我不同意同性婚姻"的蛋糕
結果那位蛋糕店師傅怎麼做呢?
當然是拒絕了
那個作實驗的人說 他認為業者都有拒絕服務的權益
理由 - 其實只要不想就好啦 XD
如果那位師傅要拒絕為所有不同意同性婚姻的人做蛋糕 那其實也是他的權利啊
去找其他蛋糕店就好了 為什麼一定要逼著他做呢?
很多同性戀者說 我不要求你一定要認同 只希望你不要反對
那麼希望他們真的能尊重別人有"不認同"的權益
在爭取自己的 "人權" 時 也該尊重別人的 "人權"
這點不管是不是牽扯到宗教信仰都一樣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5-07-06 18:48:00比喻超爛XDDD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5-07-06 18:49:00那不認同別人的不認同的權益咧
作者:
ihatekobe (我恨柯比見吧...統合多兀)
2015-07-06 18:49:00呵呵 你一定是698.2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7-06 18:49:00你是認真的還是反串啊XD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5-07-06 18:49:00比喻爛 不過排版的問題比較大XD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5-07-06 18:50:00那我因為我的宗教信仰而拒為黑人服務?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5-07-06 18:51:00蛋糕可以不做阿,被告不要哭哭就好了
基本上宗教信仰就是這麼回事 一個是人類社會的定義 一個是他們的神的定義如果我們現今認為可以不用去管每個人的宗教信仰人人都要以該社會所定的法則為基準 那就不要尊重宗教自由了 總之我認為最重要是 "不強迫"
作者:
tokko 2015-07-06 18:54:00阿拉伯不能這樣算 因為阿拉伯是認為「女人」就該這樣 這個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7-06 18:54:00所以信仰無敵 我的信仰不允許我賣東西給黑人
所以為什麼再婚可以同志婚不行?你用一句「每個人對聖經的解釋不同」帶過 何不一起列出來討論呢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5-07-06 18:55:00宗教好偉大^_^
ㄟ 所以說 "你是gay所以我不賣給你" 比較ok嗎 XD?
作者:
tokko 2015-07-06 18:55:00「對象」包括了「非穆斯林」女性 在邏輯上 這幾經違背個人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5-07-06 18:56:00神如果是萬能 怎麼能容許每個人去解釋他的教義不同咧?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7-06 18:56:00我是醫生 我的信仰不允許我拯救亞洲人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5-07-06 18:57:00醫生說 人一定要靠自己
如果你的信仰真的就是不能賣給黑人那也沒辦法我不認為黑人應該強迫你賣他 但是你也相對的要承受
作者:
rocoto 2015-07-06 18:58:00因身分而給予不同對待 就是岐視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7-06 18:58:00都不OK 他們必須賣東西給任何對象
作者:
tokko 2015-07-06 18:59:00宗教自由 如果這為女性認為她的信仰要她包頭巾 那當然沒話
作者:
msk127 (殲滅太白粉)
2015-07-06 18:59:00不能參與就自己遵守就好 不要把他拿到公共場合 被罰活該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7-06 18:59:00宗教必須依附於社會規範之下
可以不爽賣 但你挑明性向宗教就是不賣 這明顯就是歧視這明顯讓對方因為身分感受到不舒服與差別待遇 就這樣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5-07-06 19:01:00神是全能的他自然會向我解釋 怎麼會需要凡人私下講
作者:
msk127 (殲滅太白粉)
2015-07-06 19:03:00基督徒連聖經解釋都可以不同 怎好意思要教人如何解經
作者:
tokko 2015-07-06 19:03:00tim1112你說的不對 他們沒有義務賣東西給任何對象
基督教的本質是神愛世人 不過世人習慣補上一堆教條感覺
聖經解釋不同有甚麼了不起,連基礎科學都是可以分門別派的你知道嗎
作者:
msk127 (殲滅太白粉)
2015-07-06 19:05:00科學跟聖經扯在一起? 科學還是有經過驗證的基礎 聖經?你要跟我說處女生子還是神愛世人是共識? 你還好嗎?
作者: longgnol (嗯) 2015-07-06 19:06:00
V大說的對 你賣不賣是你家的事 但你歧視就是個垃圾
作者: longgnol (嗯) 2015-07-06 19:07:00
行為
作者: drigo 2015-07-06 19:08:00
你的排版好奇妙.....
人權自由大於宗教自由 當牴觸時前者大於後者 你看來不了解問題的所在
不代表否定宗教信仰自由,而是你必須考慮你的外在行為是否已經牴觸現居國家與社會所訂定的法規與民情風俗如果要藉由大聲疾呼否定到某些人的人權而彰顯信仰的話這樣的行為不會被太多人所謂認同,因而造成更多衝突這也是為什麼 會一直不斷會有宗教改革 上面也很聰明的
作者:
red2010 (紅)
2015-07-06 19:15:00那貼告示本店不為同性戀者服務就好啦,想賺錢又假惺惺,做蛋糕並不是叫店家名譽掛保證,單純消費行為也要被你們這樣曲解,莫名其妙的宗教
嗯 是價值觀不同,但你行為並造成別人困擾就是問題當然在不同國家或許就不會有法律的裁決 但不巧該州有他們還可以繼續上訴的XDDDDDDDDD
作者: grooving 2015-07-06 19:21:00
反正現在就是甲甲最大 不順他們意就扣你個歧視的帽子
作者: snth0705 (吃喝是王道) 2015-07-06 19:25:00
喔
我覺得可能是店家用因為是同性戀這理由拒絕才被告,我相信如果是用訂單已滿無法接單的理由,可能就不會被告了個人覺得跟宗教真的扯不上邊 ,你用了一個不被法律接受的理由拒絕別人 ,就該承擔法律責任
作者:
wahdee (=.=)
2015-07-06 19:32:00玻璃心就是喜歡迫害正常人 看推文一堆崩潰噓就知道 :)
我覺得好好講清楚應該是可接受 ,可能就是店家太直接拒絕讓人感到不舒服才被告的吧
作者:
wahdee (=.=)
2015-07-06 19:44:00店家本來就沒賣同性戀結婚蛋糕這商品 被玻璃心強迫販賣了林北去女性按摩店要按摩服務 不給按就亂告歧視賺錢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