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45601236qq》之銘言:
主辦人:呂宗吉
租場地:萬仙
新北市:侯副市長
塵爆受害人
記得前面有說過,明明肇責人是呂宗吉,新北市這邊卻是受害人每死一個,就要賠一百萬,然後以此損害金額去告萬仙負責人,但依我這個法律外行人來看,我發現這裡有一個大問題:法律上要萬仙負起主要責任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為何站不住腳就有待行內人解釋了…
以結果論來說,萬仙就是周瑜打黃蓋的黃蓋,而侯副市長就是打人扮黑臉的周瑜,這次萬仙雖然皮開肉綻,卻是不痛不癢,講白了這是新北跟財團演給人民看的一椿苦肉計,新北市這次又是一花四億元的草船借箭之計,但這四億元是追不回來的,你想想萬仙可是官商勾結精明得厲害的商場高手,早就有人打點好脫產、贈與、遺產的一切手續了,只能說這是選出市長的新北市民活該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