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店家為何不讓打包? 原來有人會這樣吃
2015年07月06日13:05
《蘋果》今天報導,薄姓男子去年上網購買台北市「韓之棧餐坊」的韓國炸雞餐團購券,
原價1672元,團購價為1050元;食畢後,薄男想將吃剩的炸雞、海鮮煎餅打包時,遭店家
拒絕。薄男認為餐廳侵害他對餐點的所有權,提告求償2000元;法官認為優惠券上註明「
店內提供無限量供應之小菜、白飯及熱湯,故所有商品皆限內用,內用餐點未食用完畢,
恕不提供打包服務」判決薄男敗訴。
新聞刊登後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認為炸雞和海鮮煎餅非吃到飽項目為何不能打包?也有網
友力挺店家,透露有些客人很重CP值,實在「太會算」,店家才會訂下拒絕打包的規矩。
網友在ptt發文說,像他所知有的牛排館就會有沙拉吧吃到飽,有的客人就會把胃的空間
全留給這些可以吃到飽的食物,將不能吃到飽的主食(牛排、豬排等)打包,等於是付一次
錢吃了二餐,其中一餐還可以吃到吐!有這種客人的情況之下,店家才會訂下不能打包的
規定,畢竟店家也怕被吃垮。(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706/64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