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增修
急診區域醫院評鑑的規定
"惟非衛生局指定急救責任醫院,且本次申請「區域醫院」評鑑時,已具醫院評鑑優等(
區域醫院)或醫院評鑑合格(區域醫院)者,得不適用本目之規定。"
2013舊新聞
"衛生福利部次長林奏延今天邀請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葉金川、和信醫院院長黃達夫等人
開會,敲定醫學中心19家名額不變;另為鼓勵兒童醫院、癌症醫院或專科醫院提高品質,
特許比照醫學中心級的健保給付標準。"
結論 加入急救網 就不符合增修的條款 那和信評鑑不可能過
不加入 條文法律符合規定 評鑑照過
繼續 地區醫院能力 區域醫院資格 醫學中心價錢
腦子沒壞的 都知道怎樣選吧! 風頭過了 還不是像 頂新一樣爽爽過~~
還有 為什麼是政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