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rt (まどか NO.1 \(^O^))》之銘言:
: 「如同一位網友在Facebook上提出的評論,台灣人總是很快地凝聚在一起救災,但『對於
: 規範、法條、計畫、安全和駕駛,他們可能是缺少紀律的。』」
: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蘋果日報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707/642915/
台灣人的紀律就是:法律自由心證,司法死去活來。
殺童割喉案 → 亂世用重典,依法行事。
柯P拆違建、狹小巷弄禁停車 → 有這麼嚴重嗎?不近人情、搶錢。
兩套標準。凡是我不會觸犯的法律都該嚴格執行,但我有可能觸犯的法條都該輕輕放過。
新竹老翁活活燒死案: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S8d0wUgzik#t=27s
活人在鏡頭前被活活燒死,很久沒這麼精采的影片。
這個案件讓一名消防局長下台,45名警義消人員被痛批是八掌溪事件翻版。
但事實是? 根據監察院報告指出
1.本案火災起火戶之建物與原竣工圖不符,北側鐵皮加蓋,陽台懸空,且鐵門無欄杆
及女兒牆設計,不利掛梯操作。
2.道路寬度約 5 公尺,巷道長且兩側均因附近民眾私自劃設停車格停放汽機車,
且該巷道轉彎處 1 樓住戶雨棚凸出外牆超過 1.5 公尺,影響消防搶救車輛通行。
看看現場街景圖 https://goo.gl/5Tl5c0 很明顯是違建、違停害死自己。
然後再把鏡頭轉回兩年後。
窄巷要停車就簽切結 柯嗆里長「唧唧歪歪」
http://news.tvbs.com.tw/old-news.html?nid=568558
但居民反彈很大,南京東路五段這個巷弄也被點名,卻因為車硬停著不移,出現斷頭紅線
。
松山區安平里長洪溫滿:「里長也是要負擔所有里民一些責任與權利啊,不能說什麼東西
都怪到里長這邊來,這有一點比較過份一點。」
里長卡在里民跟市府成了夾心餅乾。住戶:「最起碼我們一部車子也能停嘛,這個是合情
合理,我們沒有過分的要求。」
住戶:「他如果強勢執行,他就要給我們在外面有其它地方停。」
有車的抱怨連連,還說巷弄內有地下消防栓,水線灌救沒問題,
小時候常聽到「狗改不了吃屎」,不太明白狗怎麼會改不了去吃屎呢?
長大之後看到臺灣這麼多社會案件,才漸漸明白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