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民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政院:塵爆非天災!帶薪休假新規定非獨厚公教
3.完整新聞內文:
人事行政總局今(6)日宣佈,公務人員帶薪照顧假15天,引發輿論異見
,但勞動部長陳雄文等官員解釋稱,八仙塵爆是「天災」適用相關休假
規定,怎麼會是天然災害?行政院晚間「滅火」表示,強調非指八仙塵
爆是天災,但「重大災害」適用新規定,非獨厚公教人員,「希望企業共同響應」。
勞動部傍晚表示,本次「八仙樂園」塵爆案因傷者多為青少年,傷者家屬
若具勞工身分而有照顧傷者需求,得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或《依性
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勞工請家庭
照顧假、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不過企業員工可請休7日之「家庭照顧假」為無給薪,與公教人員帶薪之
15日「家庭照顧假」仍有所不同。而在勞動部、新北市勞工局呼籲下,
除率先的帶頭的「首都客運」外,另有「亨通機械」跟進。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晚間表示,自去年高雄氣爆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今年1月起就進行修改規定,擴大範圍把重大災害納入辦法內,讓做法更
符合實際情況。
孫立群說,行政院6月23日核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部分條文修正,經過相關程序後,人事行政總處在6月29日公告實施
,所以跟這次塵爆沒有關係,並不是因塵爆修改辦法,也不是使用這
條辦法的名稱,就是指八仙塵爆是天然災害。
針對部分網友批評政府此舉是收買公教人員,孫立群也澄清,發生這麼
重大不幸事件,在醫療的關鍵時刻每位家屬都心急如焚,為了支持及幫
助家屬度過難關,政府盡一切力量去幫助,也一再呼籲民間企業一起共同響應。
據人事行政總處統計,八仙塵爆傷者家屬是公務人員的一共有35人,其
中,技工駕駛有12人,其他23人是軍公教人員,如果根據媒體報導,這
次塵爆傷者有400多人,公教人員比例接近1/12。
勞動部傍晚也發佈新聞表示,針對「八仙樂園」塵爆案傷者之勞動權益
,勞動部呼籲,事業單位對於傷者家屬之請假照顧需求,請比照公務人員
作法,給予彈性包容、從寬處理;勞動部亦將聯繫傷者家屬,探詢其因照
顧而須請假的需求,適時提供協助。
勞動部也肯定「首都客運」給予傷者家屬3個月有薪假之作法,「實屬業
界表率」,勞動部鼓勵事業單位能仿效及跟進。目前除「首都客運」外
,在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協調下,亨通機械也同意提供3個月有薪假,讓員
工能照顧八仙塵爆受傷的家人。
勞工局指出,市府派員在各醫院協助解決部分家屬困境後,了解位於桃園
的亨通機械有員工在照顧受傷子女時,出現難以兼顧工作的困難。勞工局
協調後宣布,亨通機械同意比照首都客運給予3個月有薪照顧假,讓員工得
以全心全意在醫院照顧傷者。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peoplenews.tw/news/d518ede3-6753-4971-81d7-b2f774249c64
5.備註:
1. 簡單來說你勞動部還是只能「呼籲」,用「業界表率」給那些願意給有薪假的勞工
沒給假的你還是「什麼都不做」,這不叫獨厚軍公教是在睜眼說瞎話嗎?
2. 你好意思拿高雄氣爆救援,說辦法從氣爆就在研擬了
馬英九、江宜樺、吳育昇去年對高雄氣爆講多少無情的話,你現在好意思拿來救援
3. 不要說人民都看不懂法條被你乎龍啦,你104年6月29日修正的法條
最有關的就17條之1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7-1條
下列各款之災害,危害生命、身體、健康或有危害之虞者,或致交通、水
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者,其停
止上班及上課之相關事宜,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一、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二目所定災害。
二、核子事故及其他人為或意外災害。
這個法條現在的適用要件就是這三個
1. 人為或意外災害有危害生命、身體、健康或有危害之虞者
拜託,現在塵爆早就已經實現完畢,人都在急救了,哪來「之虞」
所謂「之虞」的解釋都是指災害沒發生,但在可預見將來,發生可能性極高
2. 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
跑趴被塵爆燒傷的那些人,有造成一般人通行、上班上課安全受到嚴重影響嗎??
3. 有致災之虞
躺在醫院那些跑趴被燒傷的人,哪來的致災能力??
行政院根本在睜眼說瞎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