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議長選舉涉賄 國民黨屏縣議員王志豐收押
投票前 邀多位議員遊中部
〔記者李立法、侯承旭/屏東報導〕國民黨籍屏東縣議員王志豐因涉及本屆縣議會正副議
長賄選案,昨被屏東地檢署約談後,檢調查出王志豐於去年正副議長選舉投票前,曾邀集
多位屏東縣議員赴中部出遊,並出入聲色場所,討論正副議長選舉事宜。檢方認為王志豐
接受不正利益,訊後以涉嫌重大為由聲押,屏東地院晚間裁定羈押禁見。
據指出,屏東縣議會五年多前改選議長時,多名議員被檢方查出集體收賄,因而被判刑解
職,當時賄選行情外傳每票是二百八十萬元,有人只拿到前金就出事。去年十二月議會龍
頭改選,依舊「賄聲賄影」,甚至傳出每票五百萬元,引起屏檢注意,特別指派兩名資深
檢察官進駐議會「勘查」正副議長改選過程。
議會龍頭改選 傳每票500萬
本屆正副議長順利選出後,上個月傳出陸續有十多名議員遭檢方約談,但訊息未獲證實,
直到昨天檢方第三次聲押王志豐並獲准後,屏東政壇為之震撼。
據了解,檢調查出現任國民黨縣議會黨團書記長的王志豐,於去年正副議長選舉投票前,
曾邀多位縣議員赴中部出遊,並出入台中市聲色場所,討論正副議長選舉事宜。昨遭傳喚
的還有其他國民黨籍議員及國民黨縣黨部幹部,追查王志豐當時是否有意角逐副議長,以
及國民黨正副議長決策過程。
檢方指出,五十三歲的王志豐與羈押中的林柏志、潘正裕及廖秋東三名涉案成員為共犯。
這三人是五月中旬聲押未准,五月下旬才陸續裁押。不過,檢方不願說明三人身分,但不
否認他們是穿針引線的白手套。
檢察官認為王志豐有違反選罷法的行賄罪嫌,昨詢問後認為他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
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地院稍晚裁定准予羈押、
禁見。
首顆地雷引爆 案情受矚目
至於王志豐被聲押的理由是替人行賄,還是收受賄賂,檢方不願正面回應,只說是接受「
不正利益」,而且還公開呼籲其他被懷疑受賄與不正利益的「有投票權人」能主動到地檢
署說明,並將所收不正利益繳回,引發外界聯想,王志豐只是全案第一顆引爆的地雷,案
情後續發展備受政壇矚目。
國民黨去年底原提名議員郭再添角逐議長寶座,民進黨則推舉議員江維屏參選議長,結果
雙方評估均無法過半,國民黨於是撤銷提名改採開放競選,民進黨也在選舉前夕改弦更張
,推派江維屏與國民黨籍周典論合作搭檔,順利選出議長周典論及副議長江維屏。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96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