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領22K喔?
那就先來關心一下自已的權益啊,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http://ly.g0v.tw/bills/1121L16859
現行條文: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修正修文: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雇方應在與勞方議定工資前,
告具體工資範圍。(其實沒動到原文,只是增加後面這一行而已)
一、本條修正。
二、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明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然雇主往往在人力媒合與就業
廣告上,以「薪資面議」字眼概括薪資內容介紹,並未事先告知具體薪資範圍,
由於求職者須提供完整履歷,形成勞雇雙方就業資訊不對等。
三、以台北人力銀行於每週二出刊「就業快訊」,截至今年(103年)3月10日止,總共發
行9期,刊登189項職缺。其中在薪資待遇「面議」的職缺高達155項,占所有職缺的82%。
薪資面議儼然已成為雇主在公告求才訊息上,為隱藏低薪或其他不利徵才之工作內容,
在與勞工面談時才予以提出,而求職者通常未有類似議談經驗,為求得工作,只好被迫
同意,尤以社會新鮮人為甚,長久以往,損害求職者工作權甚鉅,且不利於我國勞動市
場之發展。
爰此,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增列勞雇雙方議定薪資前,雇主須先行公告
具體薪資範圍之規定,以確切保障求職者工作權益。
這個法案從去年五月三十日一讀通過後,到現在都還沒有付委咧。
而且這個攸關廣大勞工權益的法案,竟然還是國民黨立委提案的,
http://vote.ly.g0v.tw/legislator/biller/1736/8/ 中國國民黨 呂玉玲
真是跌破本魯的眼鏡。
只能說不想再領22K的話,除了增加自已的實力外,也要關心對自已相關的政策修改。
至於有些鄉民會提出的疑惑大概我也了,以下是一些模擬對答:
Q1.:什麼白痴法案,這樣不是會讓台大跟野雞大的人出來領一樣的薪水嗎?
A1.:這個法案的精神與用意是要求資方提出具體工資範圍,也就是級距,
讓求職者有一個參考的薪資標的,但不是一口死猪價,仍讓資方保留一定的彈性
給薪空間,可以依求職者的能力、學經歷作出不同的給薪,你能力學經歷強就給
多一點,學經歷差一點,就少一些,但至少不會太誇張。
好比登記的級距是22K~45K,這中間的級距就是求職者與僱方的談判空間,
透明化這一個部分,是同時保障求職者也是保障僱主。
像如果有求職的薪資要求是高於這個級距上限,在求職前他就會直接刪去這個
工作選項,或是開的太誇張的,好比15K~22K這種鬼條件,他就會直接捨去了。
像台清交成等四大,應該也不屑於去爭那種22K~30K的工作吧?
而僱主如果發現求職者的薪水履歷要求高於他能給予的上限,他也可以直接跳過,
這修正條文其實是省了雙方很多時間與麻煩。
這法案修正的立基點就是為了要平衡勞資雙方的天平,以求相對性的公平。
Q2.:你以為開出級距,好比22K~50K,就真的會給到50K了嗎?一定是從最低開始給的啊!!
A2.:但這至少給求職者一個參考與議薪的空間,不至於要求到太低,也不會太誇張,
這中間就是雙方的談判空間,起碼不會被開到低於22K或15K。
求職如果覺得雙方議薪結果不滿意,也可以直接決定不去接受這個工作。
總之是會比"面議"、"依公司規定"來得透明化,或是人資問你薪資期望時,
你提出來後卻被"這不符合公司規定"打槍。
Q3.:其實這根本也不用明文修法吧?要求業者自律不就行了?
A3.:我也想相信人性本善,不過勞基法規定這麼仔細了,還不是一堆人一天到晚想鑽法
律的漏洞?所以規定仔細點還是比較好,也給政府一個依法行政,跟求職者一個相關
的保障。
不然就會像有人嘴巴上講『我管定了』,最後還不是什麼都沒管?
Q4.:真的不會讓台大跟野雞大學同一個起薪嗎?
A4.:其實"面議"或是"依公司規定"等薪資級距不透明才是真的會造成台大跟野雞大在同
一個起薪;沒有一定程度的薪資透明化,反而才是造成某些無良資方有上下其手的
操弄空間。
Q5.:薪資透明化後人家就知道我的薪水了啊!!
A5.:這是求職時的議定工資範圍,而且不是一口價,是有範圍的,所以外人還是不知道
你實際的薪水,而且你進入職場後應該也會加薪,或升遷,薪資不可能一直不變吧?
(理論上啦…,不過現在台灣的勞工環境…就遠目)
Q6.:如果公司講得很好聽,說這些都是正式上工的薪水,試用期不算怎麼辦?
A6.:勞基法已經沒有試用期這種規定了,除非是求職者與資方的私下規定,
但這種無理的要求,如果你也能接受,那你自已也得付點責任吧?
A7.:難道面議就這麼不可取嗎?
A7.:面議還是有其存在的市場價值,但這是有著利基點的高階求職者,
或是時間很多不急於求職的人才適用,給予獵人頭公司直接鎖定的對象才有用。
而不是給一般普羅求職者消耗心神與精力用的。
你想蘋果的庫克現在求職是會上人力求職網站一家家的投履歷嗎?
Q8.:這法案是KMT提的,KMT怎麼會這麼好心?
A8.:雖然我本人一向也是抱持著對事不對人的態度,不過我坦承自已也多少有點偏見,
對KMT也沒好感,但我想了老半天,還是沒想出來這修正條文對勞工倒底那裡不好?
是不是有陷阱,我也是抱持著高度的懷疑,可能本魯資值魯鈍,看不出來Q_Q
不然還請各位學有專精的大大賜教,指點迷津,開示本魯!
只能說,八卦版什麼時候能超越藍綠,只論是非,釘緊法案、監督政府作事,
台灣才能擺脫民粹、鬼島的封號,成為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
更~一直自已內心小劇場,自已一人分飾多角跟自已對話,好像快人格分裂,
精神衰弱了。
反正話就說到這了,如果連對自已切身權益相關法案都不關心的話,
就不要怪為什麼自已只能領22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