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bberb (阿伯伯)
2015-07-09 11:31:58若干年前
作為鄰居的C君和J君因故打架
後來C君打輸了,J君於是要求C君要賠償損失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
最後雙方談定賠償主要內容是C賠給J一些錢
外加一件C本來就覺得可有可無的T恤
為了慎重起見,雙方還約在M港把約定白紙黑字寫下來
時至今日
C的繼承人堅稱
當初T恤是J佔據甚至是竊據的
請各位鄉民評評理
到底這中間有什麼八卦?
作者:
cy4750 (CY)
2015-07-09 11:32:005f東巴
作者:
timlin (RoseBud)
2015-07-09 11:32:00工三小
作者:
WuLo 2015-07-09 11:33:00幹,是不會說中文擬
作者:
ihan1129 (ninodofunashi)
2015-07-09 11:33:00馬關條約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5-07-09 11:34:00
不會爬文泥
作者:
ouboo (痴人造夢)
2015-07-09 11:35:00所以A是開頭出來沾醬油的嗎?
作者:
GimO (Gimo)
2015-07-09 11:36:00戰敗了當然只能隨便勝利者處置 國際強權政治拳頭說話 不然J君也不會被隔著大洋的U君閹割老二當性奴
作者: poringking (姜枸) 2015-07-09 11:37:00
地契或讓渡書找出來就解決了啦
作者:
abberb (阿伯伯)
2015-07-09 11:37:00抱歉喔 原先寫成A
作者:
iPad8 (哭哭喔)
2015-07-09 11:39:00攻三小
作者:
GimO (Gimo)
2015-07-09 11:40:00希望T恤自決 但又捨不得放棄帥氣的c君 明年還想要掌握c君的身體跟心靈 實在太變態了想要T恤就打倒C君 不是一邊罵C君又要從C君身上撈好處
依照中華民國的憲法,繼承清的領土→不會繼承T因為當時1895年已轉移到明治政府手中中華民國1895年以前成立?不是的話,可以閉嘴了
作者:
yukime46 (å啊㊣擎♂天♂柱㊣嘶å)
2015-07-09 12:00:00公三小China Japan Amer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