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tertg (TG)
2015-07-10 01:10:15※ 引述《ga88010 (Eason Wu)》之銘言:
: 最近也開始暑期實習。
: [學校方面]規定必須實習滿320小時&40天,兩者兼具,一天工作不管多久,時數最高只
: 能填寫8個小時(這方面不太清楚是不是有違法)。
: [公司方面]
: 老闆和主管這幾天開會不斷強調:「公司讓你們來實習,你們什麼都不會,沒跟你收學費
: 就不錯了,還想著要多少薪水,你們來實習,佔了我們訓練你們的時間,對我們來說其實
: 都是種負擔.....」
: 這幾天下來真的覺得台灣勞工權益真的不受太多的保障,大公司還好些,一般企業真的是
: 沒有太多保障,法律規定的勞工權益,公司能低就低、能規避就規避,一天實習完,下班
: 回家還要再做一堆公司的作業,時數都還不能算,然後實習也不能保勞保。偏偏實習又是
: 強迫規定的,不想去都不行......
看了一整串,大家的問題應該是搞不清楚"實習"和"打工"的差別在哪裡吧?
理論上來說,實習是到指定的地點學習,主要功能不是創造產值,而是做一個有系統性的
學習。
而打工則比較偏向於創造產值,學習只是在創造產值這個主要目的上的一個短暫過程。
而在台灣,多數的狀況是打著實習的名號,讓學生去幫企業從事創造產值為主的活動,所
以才會有這種奇怪的爭議點存在。
如果是員工邊做邊講解,你在旁邊抄筆記+問問題,閒閒沒事到處逛逛,搞不好還有下午茶
或餐點提供,這種你還會想要跟對方拿薪水,我就真的不知道你是來學的還是來賣的。
柯市長的問題是他沒搞清楚他講的實習和現實中一般而言的實習已經不是同樣的事情,所
以失言是很明顯的。
以理論來說,他其實講的沒錯。但以實務上來說,企業只把實習生當打雜人力在從事創造
產值的活動而不是讓他們學習時,跟這種企業索取勞動報償我認為是應該的。
作者:
princeyu (prince-)
2015-07-10 01:13:00認同
作者:
xu3m4zp (520)
2015-07-10 01:16:00沒錯 打著實習的名義的工讀 明顯是沒有區分好
作者:
LMgogo (未來)
2015-07-10 01:20:00我覺得不用護航柯P , 你自己去看台大醫生實習 是不是也在做一般低階醫生做的事情~ 他早就知到台灣就是這情況
作者: ass812882 2015-07-10 01:22:00
之前我朋友去實習被當打雜就算了,凹她設計DM還叫她回家自己做不準在上班時間做
在國外實習都是比照正職給薪跟福利 也可算在正式工作資
作者:
LMgogo (未來)
2015-07-10 01:22:00你應該單純 認為 你要有貢獻才有資格領薪水~我說柯P:認為
作者: k639906 (k639906) 2015-07-10 01:23:00
推
作者:
LMgogo (未來)
2015-07-10 01:23:00在你不熟醫院SOP~你就是會長出包 出包還要我給你$ 沒門把實習 和基礎工作分開 真的太理想化
我覺得重點在於企業根本不想讓實習學什麼東西。只想拿來打雜用
我是認為明顯說的不對 那大家可以觀察柯文哲還是不是以前那個講錯話願意道歉的柯文哲
推for, 我覺得給錢在其次, 問題是台灣很多都是當打雜
作者:
LMgogo (未來)
2015-07-10 01:30:00有阿 學會教你怎麼洗頭 技能+1 但只教你這個..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5-07-10 01:32:00不先從洗頭開始,難不成讓你一開始就撿別人的頭嗎,剪壞誰
作者:
ienari (jimmy)
2015-07-10 01:32:00沒錯 柯P應該反射想到的是醫生的實習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5-07-10 01:37:00去企業實習卻不打算生產,那你幹嘛去那邊實習.....追根究柢是台灣教育奇妙的點,逼每個人都去實習卻無法提供讓學生可以做選擇。 最後淪為企業便宜奴工。
作者:
DaiRiT (戴爾特)
2015-07-10 01:45:00原PO頭腦清楚 給推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5-07-10 01:58:00你有辦法做到能夠賣的東西,那你幹嘛還浪費時間去實習?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07-10 01:59:00醫院實習應該沒有薪水 而且很操
位,公私部門都有,我是去市政府,真的就是去聽人講解,了解政府業務,有前輩主管學長姊會教東西,而基
作者:
a3556959 (appleman)
2015-07-10 02:01:00推你
推,現在的實習制度就是我給你勞動機會,你自己想辦法學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5-07-10 02:03:00台灣企業的確濫用實習制度,但說穿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
業務工作,有支薪的 所以這兩種都叫實習就是了所以認同這篇,有產值的就要付錢才合理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5-07-10 02:07:00挨。 慎選企業也是實習的一環不是?
作者:
xlovers (天龍國小學生)
2015-07-10 02:10:00我認為不應強制,實習過程透明化,自然公平無爭議
作者: milkbread (milk) 2015-07-10 02:19:00
話說這串看下來 我覺的重點不是柯P怎樣想吧
XD 沒辦法,說到測量我們系應該是龍頭了,公司要人才
作者: milkbread (milk) 2015-07-10 02:20:00
不然老闆當然認為你沒產值阿~要有強制規範 主管機關也好執行
作者: tso1408579 (Seluotier) 2015-07-10 02:29:00
邏輯清楚,給推然後我現在就是被抓去企業無償打雜工的可憐大學生
作者:
flu (Crazy Rhythm)
2015-07-10 03:07:00推講解
作者: HNO3 (硝酸) 2015-07-10 03:08:00
中肯
作者:
Jassss (Jass)
2015-07-10 03:10:00推
作者: stylecafe (螺絲) 2015-07-10 03:38:00
推這篇中肯
作者: BlueSky0616 (阿敬) 2015-07-10 04:34:00
中肯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