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視》轉播曹錦輝 霸氣回應嗆聲給網友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7-10 13:25:16
: 推 devil0915: 明明不起訴書內容就認證他沒放水了,一堆人再跳什麼針 07/10 13:00
這是不起訴書。
http://goo.gl/OohLNH
因黃俊中有介紹林秉文之來歷,並聲稱林秉文可作為打假球之老闆,曹錦輝即主動詢問林
秉文若其為他打假球,每場比賽可拿多少謝款...
曹錦輝隨即向林秉文表示可否先給他100 萬元,且要求其放水打假球之場次,林秉文必須
額外幫其下注200 萬元,讓其自己除了可以拿放水球謝款,亦可贏得下注金
直至98年8月8日之前,曹錦輝原本答應要替蔡政宜打放水球,然該時期因莫拉克颱風致取
消比賽,後曹錦輝又答應於98年8月22日兄弟象隊對Lanew 熊隊的比賽要打放水球,然於
比賽前一天(21日)晚上,曹錦輝用王勁力的專線電話打給莊侑霖,說配合的球員人數不
足,最好取消,蔡政宜立即用莊侑霖的專線電話打給王勁力,要王勁力把電話拿給身旁的
曹錦輝聽,向曹錦輝說「明天可以不可以幫個忙」,然曹錦輝仍說配合的球員人數不足,
所以就沒有答應隔天要放水等情,業經證人蔡政宜於偵查中證述甚詳,核與證人莊侑霖證
述情節相符,並經證人王勁力於偵查中到庭結證屬實,足認曹錦輝確實曾答應蔡政宜要打
放水球,本來是說好有兩場要打放水球,1 場是因為颱風天取消,另1 場是以配合的球員
不足為由而臨時拒絕配合。
綜上所述,本案雖能證明曹錦輝原本已答應蔡政宜要配合打放水球,然該兩場比賽後來均
因故取消,而曹錦輝確實與「綁球」組頭蔡政宜、林秉文等人過從甚密,且時常接受蔡政
宜、林秉文、莊侑霖等人之性招待(從卷附之通訊監察譯文可知曹錦輝因常至酒店消費及
帶小姐出場性交易,故與臺北市松江路欣殿酒店之媽媽桑「葳葳」十分熟識),且與蔡政
宜、黃俊中等人見面之時間與下一次出賽之敗投場次均有所關聯性,然相關證人均證稱曹
錦輝雖曾答應要配合,但尚未實際配合打假球,再參以證人莊侑霖、吳保賢、王勁力均已
供出所有球員之涉案情節,應無單獨包庇曹錦輝一人之理,故本案並無積極事證足以顯示
曹錦輝已正式下場替蔡政宜或林秉文打放水球,在無其他積極事證足資佐證之情形下,實難遽為不利
被告之認定。
雖然老調重彈了,但是看不起訴書,檢察官認為曹有答應,只是沒去做,但有接受招待。
當然,這都是檢察官的認定,但是以中職過去好幾次假球前例,
兄弟會跟他解約一點都不意外。
過去的假球事件,已經讓中職球員非常謹慎地選擇社交場所了。
如https://goo.gl/PlDxka
Wei-kai Kao
應該是七年前的晚上,那個時候張泰山還在興農牛
有一次放假他到台南來找我要約我去吃飯
在車上他跟我說那順便約嘟嘟出來吃飯好了
於是就打給了嘟嘟
電話的那頭嘟嘟很爽快的答應了
然後泰山跟嘟嘟說還會帶著我一起去吃飯
那時候嘟嘟遲疑了一下,然後回了泰山
你的朋友我不認識,我覺得下次你自己來的時候我們再約好了
你的朋友我不認識,我覺得下次你自己來的時候我們再約好了
你的朋友我不認識,我覺得下次你自己來的時候我們再約好了
那時候泰山跟我說抱歉,他忘記嘟嘟不跟不認識的人吃飯
其實那時候我很開心,因為我終於看到這種球員了
於是那個晚上我們很開心的兩個人去吃嘟嘟牛排
其實也不是只有嘟嘟,CCF,恰恰都是飯局上不認識的人就不參加。
我其實不算什麼高道德迷,黑鷹事件我幫球員講話:
刀子擺在面前,怎麼敢不聽話?
但是後來第二次第三次發生,徐總被捅過,彭政閔被雨刷說很難買等等。
再去跟組頭交朋友,這對其它認真清白的球員情何已勘??
作者: yyc2008 (MAGA)   2015-07-10 13:29:00
這就只是那種看到銀樓的金塊很想偷 原本打算偷 後來因故
作者: clv (慢慢習慣成為大叔)   2015-07-10 13:29:00
我每次在路邊看到正眉都嘛想。。。。。。。
作者: g21412 (實現之前不換暱稱)   2015-07-10 13:29:00
記者寫的你都不信 為什麼檢察官寫的你這麼相信阿?
作者: yyc2008 (MAGA)   2015-07-10 13:30:00
沒偷而已 這樣算犯罪? 頂多只能說曹運氣好 神幫他逃離做錯事的機會
作者: clv (慢慢習慣成為大叔)   2015-07-10 13:30:00
難道法官可以判我強姦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7-10 13:30:00
之前恰恰有全隊去給人家招待吃烤肉,只有他不下車
作者: yiersan (一二三)   2015-07-10 13:31:00
一堆道德魔人....
作者: chiawei314 (騎車卡到陰..)   2015-07-10 13:31:00
曹:其實我只是假意配合騙吃騙喝,假球藉故推拖!
作者: bilibala   2015-07-10 13:31:00
一樓舉例錯誤,心中想跟答應別人邀約作假兩回事
作者: onefly (灣福賴)   2015-07-10 13:33:00
喝花酒就是喝花酒 縱容這種人怎麼對得起其他清白的球員?中職環境差 所以球員容易受誘惑這我同意但是不代表你路走歪了不用負責任
作者: taiwanalien (晚安地球人)   2015-07-10 13:35:00
雨刷說過:洽洽是完全不理我。
作者: onefly (灣福賴)   2015-07-10 13:36:00
假球除了球員該受罰之外 失職的政府還有中職也都該負責這是最最最基本的公平原則 說道德魔人的根本自己標準太低
作者: pigmimicat (dsf)   2015-07-10 13:40:00
曾幾何時,將心比心,變道德魔人了?
作者: Kydland (RBC)   2015-07-10 14:03:00
道德淪喪的人看不懂這篇 接受組頭招待 還有臉護航幫小曹護航 就是在羞辱其他球員 還有臉看中職嗎這種邏輯說得通 政府官員人人都可以和財團私下吃飯了然後說我只是吃飯而已 雖然有說標案要給誰 但是沒有啊護航小曹就是破壞社會秩序 為品性不佳的政府官員護航
作者: lolicone (∥○△○∥)   2015-07-10 14:13:00
錢都拿了 然後不配合 這道德更有問題吧 不當得利?
作者: ericbaker (baker)   2015-07-10 14:15:00
重申:不起訴書是檢調做的,沒進法院以前,事實都是片面之詞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7-10 14:19:00
這檢察官寫的 沒判刑無罪 懂? 無罪推定
作者: Kydland (RBC)   2015-07-10 14:21:00
無罪推定不是這樣用的 照這種邏輯 在法院沒有三審定讞前我們都不能批評任何人 也不能說鄭捷有罪檢察官就不是法律人嗎? 不過也不意外啦 法律界一直以來就是高抬法官的地位 貶低檢察官 法官也會收錢貪污喝花酒法院就有比較高級嗎? 法官就是聖人嗎?少來貶低檢察官這套了 法官和檢察官都有爛人 也都有好人能當法官也只不過是比較會考試而已 就有比較公正?笑話上下院自己就在那邊互推責任 發回更裁不斷法院就很高級是不是? 我都不想講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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