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到很多人說,月收45000不錯啊。
但林杯怎麼算都覺得45000算慘的。
不買房不買車都很慘。
在台北工作,住林口,夠邊陲夠偏遠了吧。
三房兩廳一個月也要15000,一年180000。
一個月幼兒園選最便宜的,那種點心是奶精珍奶的那種。
一個月月費也要八千多,加註冊費算12000好了,一年144000。
不要在那邊屁公幼什麼的,你先有抽過,知道中籤率以後再說。
水一個月500,電一個月1500,網路加兩支手機(夫妻)共3000,
一個月水、電、網路手機就要5000,一年60000。
所得稅算20000。
吃一餐早餐50,午晚餐100,假定小孩跟大人共食,一天兩人500,一個月15000,
一年180000。
不加娛樂開銷,一年就58.4萬,比年收入54還高。
到底月收入45000要怎麼養小孩啊,有人可以教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