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壹週刊
2.完整新聞標題:
警扮買家網購長槍 賣家傻傻寄到警局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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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網購的長槍,初步勘驗具有殺傷力。翻攝畫面
台中市警局烏日分局偵查隊本月1日執行網路巡邏,發現露天拍賣網站有人販賣空氣長槍
,還註明「可打穿鋼板」,警方喬裝買家上網訂購,2天後長槍果然寄到偵查隊。賣家蔡
姓男子(42歲)到案後供稱長槍係朋友向他借錢的抵押品,並自嘲:「真笨,賣槍竟然賣
到警局去了!」
警方指出,蔡男在露天拍賣網站刊登的訊息,強調「出速大,可打穿鋼板,強強滾」,並
貼出長槍、鋼珠彈、瓦斯鋼瓶等照片,警方研判具有殺傷力,於是扮假買家與蔡男聯繫,
雙方約定以1萬元成交,並採郵寄包裹貨到付款方式交易。
本月3日,商品果然寄到烏日分局偵查隊,警方打開發現裡面空氣長槍1把、瞄準鏡1支、
CO2鋼瓶10支、鋼珠1包、玻璃彈1包、短槍管1支,經勘驗確認可打穿鋁板,具有殺傷力。
蔡男住在新北市新莊區,目前打零工為業,他經警方通知到案後供稱,10年前一名友人向
他借1萬元,以該把長槍做為抵押,但10年來友人一直沒聯絡,也沒還錢,日前他整理家
中雜物時發現這把槍,才上網拍賣,沒想到竟然賣給了警察。
警方表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規定,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鋼筆槍
、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等,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訊後將蔡男依
槍砲罪嫌函送法辦。(鮮明/台中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50710/22488532
5.備註:
別~亂賣違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