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知道記者引用的是哪篇文章
: 不過最近的新聞,外國方面的報導
: 的確就是有用到"結婚"這字眼
: http://goo.gl/5S7l6h
: 但德國倫理委員會的提議
: 僅止於兄弟姊妹,父母與子女間的亂倫並不包括
國外也是有記者跟台灣記者一樣不做功課的
德國倫理委員會早在2014年8月就做出結論
你的新聞來源卻是今年7月,整整晚了近一年
然後人家結論的主文完全沒有提到建議近親婚姻合法的文句
你的新聞來源卻說:
『....claiming brothers and sisters have a "fundamental right" to marry and ha
ve children.』
http://goo.gl/2AsD30
這裡有德國倫理委員會官方網站的英文版主文
記者做好功課 不要再以訛傳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