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憲同批宋楚瑜:還國民黨一個公道

作者: YusaAoi (YusaAoi)   2015-07-12 15:26:40
林憲同批宋楚瑜:還國民黨一個公道
民國89年,前台灣省長宋楚瑜登記參選總統,遭到當時國民黨主席李登輝追訴而轟動一時的興票案,最後在民國99年,由李登輝同意下,宋楚瑜向台北地院聲請取回興票案提存款2.46億元後草草落幕。該案發生時任宋楚瑜委任律師的林憲同律師,今日在《中國時報》時論廣場中明確指出,李登輝當時已不具國民黨主席,根本沒有資格同意宋楚瑜拿回這筆提存款;而宋楚瑜從國民黨手中拿回這筆款項後,卻是得了便宜又屢向國民黨叫陣,前有為參選總統而痛批馬英九暨國民黨,今又向國民黨本土派招手,一副欲出馬分裂國民黨態勢。他在文中痛批「做為一個有格調的政治人物
,宋楚瑜是否先還了國民黨公道再說!」
該文作者林憲同是宋楚瑜當時的委任律師,他在文章中指出,身為宋楚瑜委任免費辦理興票案的律師,關於興票案2.46億元的所有權歸屬問題,「本人有必要向國人說明法理與事實。」
文中他對宋楚瑜最後在民國99年以拿回省長選舉結餘款為由,拿回這筆當初向法院表示是為了照顧蔣家遺眷專案工作的「國民黨專款」是「明顯互相扞格」。而當初申請取回這筆款項時,是由已經不是國民黨主席的李登輝同意和解下取回,也是「當事人不適格」。他同時也質疑當時台北地方法院未發函徵詢真正案款所有權人的國民黨,是否同意宋楚瑜取回提存款,是不適當的作法。
林憲同在文中更質疑,已經從國民黨拿到2.46億元,卻又處處做出分裂國民黨行為的宋楚瑜,是得了便宜又賣乖的行為。(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712001099-260407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15-07-12 15:27:00
作者: ipipwrong (Guess)   2015-07-12 15:27:00
290票萬拖垮460萬的,要還人家公道嗎?!
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2015-07-12 15:28:00
圖片好久了
作者: EasternAsh (砲灰)   2015-07-12 15:28:00
2000年國民黨奧步一堆 你先還人家一個公道吧
作者: WANGCHIEN   2015-07-12 15:28:00
喔喔 策反開始了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強)   2015-07-12 15:29:00
先把保證金還給老宋再來批他好嗎?
作者: Eway307 (Topology)   2015-07-12 15:30:00
一起滾好嗎,狗咬狗、黑吃黑
作者: MacOSX10   2015-07-12 15:31:00
台灣政黨流行用人頭或基金會當小錢包 可以不計入黨產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7-12 15:31:00
爽~~~~~~~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07-12 15:35:00
幹 誰還宋一個公道
作者: slimak (shady)   2015-07-12 15:39:00
支持老宋,票投小英
作者: user1001 (一千零一位使用者)   2015-07-12 15:53:00
先還神掌一個總統再說好嗎?
作者: CHOUHSIWEI (打虎英雄)   2015-07-12 16:01:00
老K一貫的烏賊戰術又要開始了...先講先贏
作者: moonmaker (Waiting Molina)   2015-07-12 16:08:00
差點當總統解救台灣人的變這樣誰比較委屈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5-07-12 16:26:00
乃國民黨興票案跟假民調要不要先還宋一個公道?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5-07-12 16:56:00
國親都還台灣一個公道吧 都去死
作者: apflake (笨鳥慢飛)   2015-07-12 16:58:00
興票案本身和相關的法律訴訟是爛帳一筆,不過律師出來砲委託人是很讓人驚奇的,只有政治無限上綱才會這樣做,律師對委託人有爭取最大權益的義務,這是最最基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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