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傍晚因為窮極無聊的女兒實在太無聊,
提出去家樂福吃爭鮮的要求,
宅了一天巫師三只好答應她,
到了該店(三重重新店)幸運的推車放置處有兩部
造型推車,四個人(老婆還有小兒子)
開心的到一樓爭鮮報到,
等了許久開始用餐,
問門口喊號碼的小姐這推車怎麼辦?
小姐說抱歉請排在門外靠玻璃牆,
進去吃了差不多時回頭看到門外有慈祥的兩位年輕夫妻帶著小孩打量造型推車,
心裡想小孩看到想坐也是正常也不太在意,
但是下一秒這對夫妻就將車推走了,
畢竟這車也是搶手貨,馬上衝出去告知此車有人使用的,
對方卻說這公共場所使用的,不能拿嗎?
並質問我哪裡拿的,告訴他們停車場啊~
對方就不甘願地將小孩拔出來,推車還我,
走時丟下一句:你為什麼沒寫名字,我哪知道有人的,
當下只能佩服對方的邏輯到啞口無言,
原來借這車要簽名,是因為我是鄉巴佬不懂規矩嗎?
不知道大家遇到這樣都會怎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