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neabcdef (= =)》之銘言:
: 看來大家都對於消防員備勤很不諒解
: 覺得備勤不能算加班時數
: 那我來想個兩全其美的方法
: 以後消防隊比照正式公務員
: 每天上班八小時
: 這樣就不用報加班費
: 讓各位戰消防員的鄉民們開心
: 每天上完八小時班後
: 就可以回家休息
: 分隊只要最少保持一個人接電話就好
: 這個只要排班表排得好一定沒問題
: 需要救災救護或各種雜七雜八的為民服務出勤的時候
: 再趕快電話叫這些人回來
: 然後才出發
: 這時候才開始算加班費
: 這樣應該可以平息各種戰消防員備勤的鄉民怨氣了吧
: 對了
: 提醒一下大家
: 目前北北桃等地的消防員很多是家鄉在中南部的喔
備勤不就是沒出任務的意思?? 應該也可以睡覺吧?!
睡覺難道也可以算上班時數嗎??
就像老闆叫你下班後 可以睡在工廠的宿舍
半夜有人進貨的時候
起來點一下貨就可以繼續睡覺
難道這些睡在工廠的時間
老闆也要算薪水給你嗎??
免費住在工廠 老闆不收你租金
半夜只是幫忙做點事
頂多算打平吧?!~~
如果員工在公司連睡覺時間都可以領薪水
那誰要還要當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