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毒犬都是國家採購來的 當然屬於國家財產
退役犬因為在國家財產帳目價值為零 當然開放讓人領養(但領養人有相關資格限制)
退訓犬在國家財產帳目還有殘餘價值 必須要用拍賣的方式來除帳
不然帳目上 關稅局贈送 X棠一隻退訓緝毒犬 這樣審計部能接受嗎
關稅局是不是還要繳給財政部贈與稅
藝人要批評 真的要讀一下法條 再來帶與論風向
※ 引述《wesiy (不小心畢業)》之銘言:
: 藝人隋棠自己身懷六甲,仍不忘關懷動物權益,除定期捐款外,也身先士卒的高喊「以領
: 養代替購買」,一向溫和的隋棠,現在也被政府的「緝毒犬拍賣」決定惹怒了,大喊政府
: 帶頭買賣生命,根本是「迂腐思維」
: 財政部表示,緝毒犬屬國家財產,不能無償贈送,拍賣不成後才能開放民眾認養,這番言
: 論讓隋棠無法接受,「這些緝毒犬一生幫國家賣命,政府應該嚴格謹慎的為他們挑選安養
: 天年的優質家庭送養而不是把他們賣掉。」她氣憤發文,並認為政府的說詞只是「利」字
: 擺中間,把動物生命當作財產,讓準媽媽隋棠大動肝火:「人,有時真的太自以為是。」
: 短短15分鐘,就有5千人替按讚,並表示:「 等馬英九卸任...也把他賣掉好了」、「狗狗
: 是生命,不是東西啊,為什麼可以販賣!」
: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377839
: 5.備註:
: 這批是退訓犬並非退役犬
: 國家財產,不能無償贈送 這是法令規定
: 要戰狗是毛小孩不是財產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