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42857 (~.~)
2015-07-13 23:36:41※ 引述《newidl23 (路人)》之銘言:
: 從以前到現在,常有這種重大犯罪者本身很有錢,但等到司法機關
: 要扣押財產時,犯罪者早就已經脫產了... 這種事情一再上演,司法卻無力解決
: 以後遇到這種情況,能否剁個手腳來賠償??
如果你有認識檢查官,
就知道大多檢查官也都不是笨蛋,
而且搜查也有很多方式可以進行.
不過問題是, 有時候一通電話, 事情就變的不好辦了.
不要以為台灣這種事很少見.
幾乎是天天都有這樣子的事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