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慎入! 警連開十多槍擊斃嫌犯 畫面曝光

作者: foolB (傻逼)   2015-07-13 23:58:36
1.警察沒有先對空鳴槍,已失職在先。
2.連開十幾槍,嫌犯已經倒地還繼續補槍,違反比例原則。
3.警察的槍有瞄準器,可以試著先朝嫌犯四肢射擊,所以警察涉嫌業務過失殺人。
4.嫌犯只是偷一瓶啤酒,拿的又是BB槍,警察絕對執法過當。
5.應該去從社會結構面改善,讓每個人都有錢能買啤酒,才是治本之道。
6.台灣的法官都是台政北高材生,經過嚴謹的法學訓練,請不要用民粹去干涉專業。
7.北歐的警察上街巡邏都不帶槍,他們的犯罪率遠比台灣低。
8.如果社會結構能改善,教育能發揮作用,或許有一天根本不需要警察。
9.但是社會上還是需要法官、律師、還有廢死聯盟,不然法律系學生會失業。
作者: wintek2 (edw)   2015-07-14 00:00:00
反串
作者: kuojames2580 (幹幹幹幹幹)   2015-07-14 00:00:00
作者: holydc (のヮの)   2015-07-14 00:02:00
不錯啊學得滿像的
作者: r790322   2015-07-14 00:02:00
開槍前怎麼知道他的是BB槍?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7-14 00:07:00
完全掌握了志光高點幫的法律人思路
作者: ilovesnow (愛雪)   2015-07-14 00:08:00
雖然你反串很辛苦,但是要不要先讀個法條 ,不然第一句就
作者: allen7257 (allen)   2015-07-14 00:22:00
在美國叫你把手伸出來不從.都可以開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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