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爆案無限上綱
每個家屬若以醫藥費加上精神賠償還有未來工作來算
一個人都可以領
醫藥費以30年每天1萬計算一億零八百萬
未來每年精神撫恤金每年100萬計算為三千萬
看護費用四萬因為要三班輪替換藥所以十二萬計算為四千三百二十萬
工作來說年輕人無可限量所以從優撫恤以公務員十四職等93,705來計算
每年基本年終2個月總計一年14個月薪餉計算為三千九百四十萬
再加上未來用整形之費用醫藥費50萬/3年計算為五百萬
總計為兩億兩千四百七十二萬元整
乘上五百位病患等於一千一百二十三億六千萬元整
這個數字還算是比較合理的規範了 而且可以分三十年歸還給病人
台灣有可能因此破產嗎? 有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