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柱柱姐違規了吧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5-07-15 12:16:45
※ 引述《asity ()》之銘言:
: 今天柱柱姐到高雄搭捷運
: 身為第一有錢政黨的候選人,有人迎接也是無可厚非
: 像是這則,市議員當然可能是自動自發去迎接
: 蘋果日報:洪秀柱赴高雄 市議員接柱「穿背心進捷運」
: http://goo.gl/L1FZyf
: 市議員穿背心沒什麼,只是柱柱姐說
: "幕僚也表示,洪秀柱搭乘捷運到美麗島站並沒有拍參選宣傳片,
: 只是做隨行紀錄的拍攝。"
: 這點就讓本小魯覺得怪怪的,的確捷運是不能從事競選活動
: 但是明明沒有人問你阿 幹嘛自己搶著回答
: 不是人家去接你嗎?
: 不過,本魯在政媒兩圈有些朋友,經我說了夢話之後,
: 有人在夢中傳了一張今天的新聞採通清單給我
: http://imgur.com/dRnwSiB
: 如果是隨行記錄,還特地發個新聞通知是為什麼呢
: 因為別人都是發什麼記者會之類要記者採訪的行程
: 那柱柱姐作為候選人特地叫記者去捷運站採訪他拍片
: 搭捷運本身也被列在新聞行程裡面
: 結果有人動員群眾 有人穿選舉背心 有發採訪通知
: 這個,還不算是競選活動嗎........
: 如果上次連勝文搭捷運造勢算是灰色地帶,這次恐怕更黑了一點吧
: http://goo.gl/IO6JOA
這我知道
其實捷運是一般的狀態下 確實是不能進行選舉造勢活動
詳情如下
相 關 法 令: 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
臺北市各類違規競選廣告物設置態樣及處理基準第8條
法 令 內 容: 第50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
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七、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
銷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十一、非為乘車在車站之旅客大廳、穿堂層或月台層區域內
遊蕩,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第8條規定「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違規設置態樣:一、競選廣告物違規設置於捷
運系統路權範圍內者。二、於法定競選期間,開放政黨及後援組織所在地兩旁人行道得插
設競選旗幟或懸掛布條,但如其設置地點屬於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者。三、攜帶競選宣導
旗幟或穿著競選宣導背心,進入捷運系統路權範圍或捷運車站內者。」
但大家其實都不知道
若把原始的大眾捷運法紙本 拿起來用火烤
就會在底下出現 "國民黨員除外" 這六個字
也就是說一但擁有國民黨黨證 就可以自由使用捷運場地來造勢了!!! Bravo!!
且辦黨證還可以有悠遊卡功能 外加停紅線免拖功能呢!
所以我建議 其他黨候選人可以去辦一張黨證 然後就可以大方進去造勢了
但切記 高捷下面那些山豬不能亂餵食
大概是這樣
作者: EinArthur (雷姆好可愛喔雷姆)   2015-07-15 12:17:00
還在高雄山豬XDDDDDDDDDDD
作者: conshelity (此帳號有毒☠)   2015-07-15 12:17:00
正解
作者: cttw19 (Ian Lee)   2015-07-15 12:18:00
的確是這樣
作者: kslxd (置底震怒放火路人某K)   2015-07-15 12:19:00
你知道的太多惹
作者: NaaL (Skyline)   2015-07-15 12:19:00
山豬那行要上色,很多人不知道,很危險耶
作者: sheetingyi (ChickenFeather)   2015-07-15 12:19:00
齁齁齁,山豬要出發囉
作者: computer833 (凋零落葉)   2015-07-15 12:19:00
扣扣 查水表
作者: godpiger5566 (剩雯 是你?)   2015-07-15 12:20:00
有一行是要過火才會顯示出來的 有黨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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