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蘇進法先生說要編列30年預算來給塵爆復健,
他知道台灣史上還有更嚴重的受害者嗎?
多氯聯苯事件:
1979年的多氯聯苯中毒(油症)事件,是臺灣環境公害史上最嚴重的事件,
造成全臺至少有兩千人因吃到受污染的米糠油而受害。
其中以台中縣神岡鄉、大雅鄉,彰化縣鹿港鎮、福興鄉為受害人數最多的地區。
本事件使主要位於彰化與臺中的兩千多位民眾因多氯聯苯中毒而長期受害、
甚而影響後代,卻因廠商無力賠償且油症不在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
而需獨自面對病症苦難與社會壓力。
RCA污染事件:
1998年6月,臺灣媒體報導原RCA員工及當地居民罹患癌症或死亡。
RCA在臺灣設廠之期間,雇用員工高達2萬至3萬人。根據2001年統計,
在RCA桃園廠工作多年的員工,至少已經有1,375人罹患癌症,包
括乳癌、子宮頸癌、肝癌、大腸癌、鼻咽癌等各式惡性腫瘤,其中216人已過世。
許多受害員工經由媒體報導才得知,原來自己罹癌與以前同事因癌
症過世,皆源於RCA桃園廠土地被污染之故。
這些人都爭取不到補償,憑什麼要養跑趴的養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