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KLE153 (Tytus)》之銘言:
: 如題,相信大家對幾年前波士頓的路跑恐怖攻擊還有些許的記憶猶新
: 最近因為私人趴跟高雄的對比,有些部分讓人很不諒解,小魯我也是
: 但是小魯就在想,如果今天發生像波士頓路跑那樣的事件他們適不適用國賠、國家照顧
,
: 抑或大家認為的,這個也是私人活動,不應該動用到某些急難救助金?
: 有沒有這方面八卦?
台灣國賠需要是政府有故意或重大過失
因果關係國賠責任要認定
必須連結上損害事實發生才有可能
這次案件要認定新北對活動的核准
是否有重大過失
還要連結上直接因大火燒傷才可能成立
現在的政府買單是所謂的道義責任
就是責任雖不在我
但我有情有義慷全民之慨
新北想把風向轉往八仙萬海
以私人責任來坦 避免過失之名
如果今天是恐怖攻擊的話
恐怕受害者只剩道義責任可討
國賠是絕無可能成立的
想跟主要的恐怖份子討錢也絕無可能
美國我不知道
但也不太可能用國賠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