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李宗瑞案首件判賠定讞 一個受害人

作者: smvv (美麗天空(三等士官長))   2015-07-16 01:38:04
※ 引述《BlueBird5566 (藍鳥56公分)》之銘言:
: ※ 引述《gamesame7711 (安安)》之銘言:
: : Ettoday
: : 快訊/李宗瑞案首件判賠定讞 一個受害人要給200萬
: :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 : 淫魔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20名女子,第一宗三審定讞的民事判決13日出爐。最高法院維
: : 持一、二審判決,指李宗瑞利用被害人意識不清之際與之性交,更偷拍性交過程與對方私
: : 密部位,造成被害人極大精神痛苦,應賠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
: : 李宗瑞一案牽涉至少14起性侵、19起偷拍,其中17名被害人提出民事求償。性侵部分,高
: : 等法院依一罪一罰,已重判79年7月徒刑,執行刑30年,目前還在最高法院審理中。偷拍
: : 部分,最高法院去年已判3年2月徒刑確定、不得易科罰金,李宗瑞因此入監服刑。求償部
: : 分,高院去年已判決李共須賠償2745萬元,此部分仍在上訴中,第一樁三審定讞的判決今
: : 天出爐。
: : 在今天宣判的民事賠償案,被害女子係100年5月14日凌晨於SPARK夜店認識李宗瑞,酒醉
: : 後被帶回李之住處,遭性侵、偷拍得逞。李雖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但被判決敗訴定讞,
: : 嗣後李還抗辯求償金額太高,但民事庭一、二審均判應賠200萬精神撫慰金,最高法院維
: : 持原判,確定李宗瑞對個別受害人的賠償金額。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713/534273.htm?from=fb_et_news
: : ==========================
: : 拯救無數婚姻 重判79年 2745萬
: : 比勞基法 食安法都還重
: : 200萬 平均2個國難
: 其實宗瑞哥真的是冤案
八卦版真的是神奇地方,胡說八道就算了,竟然連幫加害者李宗瑞說話的人都有,真的很
誇張。
重複你的話:
宗瑞哥真的是冤案 宗瑞哥真的是冤案 宗瑞哥真的是冤案 宗瑞哥真的是冤案
宗瑞哥真的是冤案 宗瑞哥真的是冤案 宗瑞哥真的是冤案 宗瑞哥真的是冤案
既然想幫宗瑞哥平反,也得做點功課阿。這些女子確實不少沒被下迷藥,或者沒直接證據
證明他們被下迷藥,但李宗瑞之所以被判那麼重是一個綜合性判決的而成的,拿其中幾個
案例就想說這是冤案,實在是太扯了!!
早在2013年地院起訴時,媒體就已經有清楚的報導了,法院判決還比檢方起訴輕很多呢!
因為北院認為從卷內事證無法證明被害人被下藥,也無法從光碟畫面裡判讀被害人被下藥
,基於「證據裁判法則」,沒辦法認定李宗瑞涉及迷姦。 可是有沒有,呵呵~
大家心知肚明,只是法律判決是很嚴謹的,沒證據就不能加以定罪。那為何還是判很重,
因為她觸犯到其他法律阿....
不厭其煩的po出完整內容,重點用黃字分類:
李宗瑞判22年 趁醉性侵9女 偷拍15女
【劉志原、娛樂中心╱台北報導】淫魔富少李宗瑞遭控迷姦、偷拍34名女子案,台北地院
昨認定,
共9名女子喝太醉,遭李趁醉帶回家性侵,但無法證明她們被下藥迷姦,
另共17女與李嘿咻時遭偷拍,其中2人和解,
性侵部分李被依乘機性交等罪判18年半、偷拍判3年
10個月,若偷拍沒有易科罰金,共須合併執行22年4個月;另附帶民事求償,判李須賠償
其中12人共1425萬元。李聽完宣判後垮著臉還押看守所。
合議庭法官痛批,李宗瑞犯行明確,卻只說:「我後悔拍那些影片。」對性侵竟毫無悔意
,且邊性侵昏迷被害人,邊朝攝影鏡頭吐舌頭或呼喊被害人名字,漠視被害人的性自主權
、隱私權,還將偷拍內容存在電腦,檔名取為COLLECTION(收藏),視為戰利品典藏、賞
玩,心態可議,甚至辯稱是一夜情,說這是台灣夜店文化,惡性重大。
再關8年可求假釋
檢方去年起訴時,認定共30人被李宗瑞性侵,其中6人遭下藥迷姦、12人是抵抗無效後遭
強制性交,另12人是爛醉遭李「扛屍」回家性侵。檢方認為,30人全遭偷拍,另有4人是
自願與李嘿咻,也遭偷拍,建請法院1罪1罰共判李266年半,並合併執行有期徒刑法定上
限30年。
但法院昨僅判41年2個餘月,扣除可易科罰金部分,合併執行僅18年半,李已收押377天,
再關8年多即可聲請假釋。對此,檢方痛批「權貴犯罪」判太輕,李宗瑞認為判太重,宣
判後立即要求律師上訴。
被害人律師賴芳玉則斥台北地院「令人失望,無視被害人背負終身羞辱,作出對李宗瑞最
有利判決。」賴說:「李被判刑18年半,但被害人都被判無期。」被告、被害人及檢方三
方都將上訴。
李宗瑞被控仗著父親李岳蒼是元大金控董事身分,從2009年起,到北市Spark、ROOM18等
知名夜店獵豔,結識小模、小咖藝人及年輕美眉,等對方鬆懈心防再邀到家中,以香檳、
水酒摻藥迷昏被害人,或趁被害人酒醉後性侵,再將性侵過程偷拍成影片存檔。
扛屍一夜蹂躪5次
法官認為,有14人未出面告性侵,法官看完她們與李宗瑞的嘿咻錄影帶,影片中女子會依
李指示變換性交體位,完事後也沒有逃離或求援、哭泣,無法確認遭性侵。
另16名被害人指控遭迷姦、強制性交,法院認定構成性侵部分只有9人,其他7人,不是與
李宗瑞嘿咻時,李曾問:「喜不喜歡?」女方回答:「喜歡。」就是與李在床上有互動及
對話,因此判性侵不成立。
至於9人遭性侵,其中7人被性侵得逞,包括一名女子是李好友的姊妹淘,僅是向李敬酒,
打算在10分鐘後與男友會合,不料喝太多,遭李扛屍,一整夜被蹂躪5次,偷拍過程長達
近2小時,李還對鏡頭吐舌頭。另有一名被害人與男友已論及婚嫁,也遭扛屍性侵。
另2人無法確認自己遭性侵,但偷拍畫面顯示李對她們吸乳、摸下體,性侵則失敗,此2案
視為未遂犯,也有罪。
無法證明下藥迷姦
合議庭認為,這9名被害人在李宗瑞床上均無力抵抗,因無法證明是被下藥,無法用刑度7
年以上的「加重性侵罪」論處,僅能依刑期同為3年起跳的「強制性交罪」及「乘機性交
罪」判刑。
這9罪各判刑3年6個月至4年6個月,合併執行18年半;另偷拍部分17人,2人以20萬元和解
撤告,15罪則各判3至6個月不等,合併執行3年10個月,李另不滿一女子對外說曾在李家
過夜,嗆「我會讓妳死得很難看。」遭依恐嚇罪判拘役40天。
判賠12女1425萬
至於被害人提出7500萬元附帶民事求償部分,則判賠其中12人共1425萬元。
對此判決,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表示,被害人多在案發1年多才報案,採證良機已
失,應是法官在缺乏具體證據下做出的判決。
捲入本次風波的李宗瑞前女友吳亞馨昨失聯一天,經紀人代為回應:「尊重司法,一切就
讓它過去,她現在努力面對工作,希望大家可繼續給她支持跟鼓勵。」
藝人李明依昨批評:「台灣所有法律的刑責都判太輕了,只會強調人權,實際上都在保障
加害者。」有網友認為判過重,直呼:「撿屍體判得比殺人還重!」也有網友認為「30幾
具(屍體)判22年算輕啦!」
李宗瑞性侵偷拍判決結果
★性侵9女
˙合議庭認定李宗瑞共犯7次乘機性交罪,各判4年到4年6月
˙另犯2次乘機性交未遂罪,各判3年6月、3年8月
˙應合併執行18年6月
★偷拍15女
˙合議庭認定李宗瑞共犯15次妨害祕密罪,每罪各判3到6月,得以每日2千元易科罰金
˙應合併執行3年10月 得易科罰金276萬元
★恐嚇1女
˙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40天
˙得易科罰金8萬元
★判賠12女
˙遭偷拍部分,6女求償,判賠30到70萬元
˙遭性侵並偷拍部分,6女求償,判賠140到255萬元
˙共賠償1425萬元
資料來源:台北地院新聞稿
: 不是開玩笑的 也不是反串
既然你不是開玩笑的,就請你拿出嚴謹的態度,以法律專業的角度提出看法與新事證,證
明李宗瑞真的是冤案吧。
: 這案子早就與事實不符了
: 法官還判得下去 也真的滿厲害的
: 分析一下你就懂了
: 1.影片都事先流出 證人講的話就不再有可信度
: 因為所有影片都流出了 而且幾乎全台灣人都看過了
: 如果你跟法律蓮的做愛影片被流出
: 你也會打死不承認 一定會說你是被法律蓮下藥一樣
: 因為你平常都在表特板 八卦板 噓那些正妹「醜」「吃不下」「他我不行」「腿好粗」
: 表現得好像眼光很高 結果被發現連法律蓮都吃得下 當然要否認到底!!!
: 所以那些自稱被性侵的 到底有幾個是真的被性侵??
: 不想被說pu 不想被說飢不擇食 不想被說愛慕虛榮 當然要謊稱被下藥 性侵
: 這樣子的"證人" (註:妨害性自主 檢察官才是原告 受害者只是證人)
: 講的話 早就沒有可信度了.....
: 尤其是這些人身上也驗不到藥的反應 憑什麼當證人跟證據?
: 所以宗瑞哥頂多是違反妨害秘密罪
: 2.錄自己打炮也有事?
: 妨害秘密罪是指錄製他人行非公開活動balabala~
: 但是宗瑞哥是錄自己啊~
: 錄自己打炮 居然也有事?
: 我錄我尿尿 結果錄一半 小莫莉來強姦我 那也是妨害秘密嘛?
: 所以宗瑞哥真的很可憐
: 被一些早就沒資格當證人的pupu給婊了
: 3.趁機性交
: 那些女星小模會說自己喝醉了
: 法官會說宗瑞是趁機性交
: 問題是 啊 你女的可以喝酒 我男的就滴酒不沾喔??
: 一男一女都喝醉了 結果因為男的稍有意識 還能督幾下 所以男的就是犯罪??
: 何況也許女的喝醉前 意識還很清楚 表示要一起回家打炮
: 結果喝著喝著就醉了 這樣也是趁機性交??
: 整個案子根本沒幾個證據 證人的證詞也因受到外界眼光而失去說服力
: 這樣法官還判得下去?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5-07-16 01:39:00
炸光他們脫產啦 終極哥有教
作者: VicChou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2015-07-16 01:40:00
不准你質疑 男人之光 瑞哥
作者: kojiro0531 ( )   2015-07-16 01:40:00
打臉打的好重
作者: Non (與意志力的戰鬥)   2015-07-16 01:41:00
我愛 Mia 我愛 Joanne
作者: isalin   2015-07-16 01:44:00
作者: marx0126 (What's up?)   2015-07-16 01:47:00
司法不公
作者: helloI (彥州嚥粥)   2015-07-16 01:47:00
宗瑞哥本來就是冤案
作者: isalin   2015-07-16 01:48:00
實事求是很難嗎?
作者: marx0126 (What's up?)   2015-07-16 01:48:00
我最愛Christina 超騷的 一直回味
作者: dahlia7357 (dahlia  )   2015-07-16 01:50:00
堆 物證本來不會存在 要感謝宗瑞親手錄下每一段沒那些影片,一堆人還真的告不成 真的要感謝他自己史上第一次有人將犯罪證據完整收在自己電腦
作者: SuperUp (( ̄▽ ̄#)﹏﹏)   2015-07-16 01:53:00
連命名collection也能掰成惡行重大...煽動情緒是這樣玩嗎開始轉移話題囉 有啦 可是不會跑夜店當屍體
作者: smvv (美麗天空(三等士官長))   2015-07-16 02:01:00
真奇妙,我轉移啥話題啊?這根本用不著煽動情緒,這是法律判決結果耶
作者: dahlia7357 (dahlia  )   2015-07-16 02:04:00
原PO加油,就到這樣吧。畢竟李宗瑞十年內是出不來了
作者: smvv (美麗天空(三等士官長))   2015-07-16 02:04:00
對啦對啦,收藏不算惡行重大,檢屍性侵呢?
作者: dahlia7357 (dahlia  )   2015-07-16 02:05:00
畢竟喊冤的也只是嘴巴喊喊 宗瑞是絕對不可能出來的
作者: smvv (美麗天空(三等士官長))   2015-07-16 02:06:00
他這樣也算冤案,我明天開始糾團天天去夜店報到
作者: jojofox90 (~CK~)   2015-07-16 02:07:00
有姐姐妹妹愛玩,管不動也是他們自己找的,你有什麼好拿這個當例子,笑死人
作者: dahlia7357 (dahlia  )   2015-07-16 02:09:00
宗瑞不就被這群自找的搞到關到老 根本沒便宜到
作者: jojofox90 (~CK~)   2015-07-16 02:09:00
出來混的矮騾子遲早有一天被砍,出來跑趴的妹遲早有天被X,不是一樣的道理嗎?
作者: smvv (美麗天空(三等士官長))   2015-07-16 02:10:00
那個上面網友,愛玩不代表他們就活該要被人家檢屍XX啊…這是兩碼子事,不能混為一談啦
作者: dahlia7357 (dahlia  )   2015-07-16 02:12:00
最後真的是相殺 女生崩潰 宗瑞也崩潰
作者: jojofox90 (~CK~)   2015-07-16 02:13:00
別鬼扯了,夜店本來就一堆想打炮的人,你以為裡面都念佛的啊?
作者: rxsmalllove (偕人愛)   2015-07-16 02:15:00
哇喔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15-07-16 02:17:00
去八仙不知道會被爆 去夜店不知道會被幹 要國賠嗎?
作者: smvv (美麗天空(三等士官長))   2015-07-16 02:17:00
鬼扯的是你吧,想打炮也要你情我願,可以硬上觸犯法律的哦?
作者: rxsmalllove (偕人愛)   2015-07-16 02:18:00
神邏輯 不如說騎車出門的都會被車撞 覺得呵呵
作者: smvv (美麗天空(三等士官長))   2015-07-16 02:19:00
有些網友的言論怎麼讓我感覺是在檢討被害人....
作者: rxsmalllove (偕人愛)   2015-07-16 02:21:00
被害人有沒有錯根本不確定 八卦版又不缺鍵盤專家
作者: chinafree (被洗腦的支那人)   2015-07-16 02:23:00
拜請法官下凡人間夜店見識酒池肉林
作者: YU0158 (迷你玉™)   2015-07-16 02:58:00
你就整篇都問人有沒有姐姐妹妹不是比較快? 說一堆幹嘛
作者: Merlion (台台-獨派大老)   2015-07-16 03:11:00
仙人跳的ㄧ堆
作者: epsonck (Epson)   2015-07-16 03:51:00
end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5-07-16 04:50:00
台灣法院的公信力在這種事上很差
作者: Hasegawa176 (長谷川176)   2015-07-16 07:59:00
冤案
作者: wayne19   2015-07-16 08:07:00
就冤案啊,誰看到有錢公子下面不會癢不會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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