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廣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毒粉案一審宣判 7家9人判處6月至2年10月
3.完整新聞內文:
引發國內食安風暴的毒澱粉案,台南地院今天一審宣判,7家製造商9人遭判刑,法官認為
業者為增進澱粉口感,竟使用工業用的「順丁烯二酸」化製澱粉,長期大量販賣,影響大
眾身體健康,今天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判處6個月到2年10個月不等徒刑。(劉怡
伶報導)
一審判決書指出,徐東銘、劉明清等業者明知「順丁烯二酸酐」屬化學工業原料,主要作
為樹脂、殺蟲劑等工業用途使用,為讓下游食品業者增加產品Q彈口感,添加在澱粉、地
瓜粉中。
2013年5月,徐東銘、王水木被查獲開罰,仍無視法律與消費者健康,藏匿未銷毀的化製
澱粉,再冒用其他包裝,對下游業者謊稱,是合格安全的澱粉。以每公斤約25元價格,販
售給不知情下游業者,製成黑輪、粉圓、肉圓及香酥雞等食品,八年來至少賣出4759公噸
。
茂利負責人徐東銘等7人因否認犯行遭判刑,徐東銘判處2年10個月,協奇澱粉廠負責人劉
明清判處1年10個月,三進粉業負責人王國祥判處1年8個月,經理王博偉判處1年6個月,
東億企業行負責人陳清真判刑1年2個月,南和行負責人王水木判處10個月,會計高秋香判
處6個月。
宏昇粉行負責人楊蔡金英、寶森粉行負責人林惠裕因坦承犯行,都獲得緩刑。楊蔡金英判
處1年4個月、緩刑3年,條件是繳交60萬元罰金,林惠裕判處1年、緩刑3年,條件是繳交
50萬元罰金。
法官也同步判處茂利澱粉併科罰金250萬元、三進粉業併科罰金120萬元。全案可上訴二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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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yahoo.com/%E6%AF%92%E7%B2%89%E6%A1%88-%E5%AF%A9%E5%AE%A3%E5%88%A4-
7%E5%AE%B69%E4%BA%BA%E5%88%A4%E8%99%956%E6%9C%88%E8%87%B32%E5%B9%B410%E6%9C%88-021840002.html
5.備註:
也太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