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宅宅,宅妹午安,
午間休息吃飯,看見不可思議的一則新聞,
一位男子因無法接受女友分手要求,
竟遂持刀殺害女友,犯案後畏罪潛逃,
更離譜又不可思議的是,
逃亡期間男子居然可以一路唸書苦讀考試,
從大學唸到研究所(心理研究所)成為博士生....
當然最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男子還是難逃被法律制裁的命運,
終究是要為自己所犯的過錯承擔責任。
但法官認為因男子尚可教化,予以減輕刑責?!
不是吧!法律應該是教導人民不該殺人吧!
更何況殺了人還畏罪潛逃15年,
並不對自己的錯負責任,還念心理所,
這難道也是可教化??
真是讓我萬般不解,深感不可思議!!!!
最後請問有沒有殺人逃亡,
之後成為研究生可以減刑的八卦呢?
新聞連結如下: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15/648440/
(手機發文,排版不周,煩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