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到 150公斤學長 性侵殺學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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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殘暴焚屍無人性 檢求處死刑
【王吟芳╱高雄報導】黃姓男大生今年三月向學妹告白求歡被拒,竟在租屋處以自己一百
五十公斤的體重優勢,壓制嬌小學妹性侵後掐死,還打算仿效十七年前清大王水溶屍情殺
命案,調製王水毀屍滅跡,後來放棄改騎機車把屍體載到山區焚燒,學妹體表九成慘遭燒
灼。高雄地檢署昨認定黃男「手段殘暴毫無人性」,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起訴,求處死刑
黃男經移審高雄地院,法官開庭裁定續押,黃得知被求處死刑,神色木然,不發一語。起
訴指出,二十四歲的黃男犯案時是南部某大學大二學生,被害人是同校一年級的十九歲學
妹,兩人只是普通朋友。今年三月七日,黃男與陳姓男友人約學妹外出遊玩,當晚陳男、
學妹借住黃男租屋處,但隔天晚間陳男先離去,屋內只剩黃男與學妹。
本想用王水滅跡
三月九日清晨四時許,黃男向學妹告白求歡遭拒,天亮後不死心又告白求歡,學妹再次拒
絕,還說要將此事告知男友。黃男老羞成怒,以一百五十公斤體型將四十公斤的嬌小學妹
推倒床邊,性侵得逞後重擊她頭部,再摀住口鼻掐頸奪命。
檢方查出,黃男行兇後本想仿效十七年前發生在清大的王水溶屍情殺命案,調製王水毀屍
滅跡,但他因覺得味道刺鼻,改將學妹屍體裝進黑色大塑膠袋,放在機車腳踏板上,大膽
載到加油站以空的寶特瓶買汽油,再運屍到高雄萬壽山樹林澆汽油點火後離開,沒多久又
折回察看,正好警消趕來處理火警,見黃男形跡可疑,進而查知殺人犯行。
「顯無自新可能」
黃男到案後為脫罪,僅承認殺人後辱屍,否認強姦殺人,但法醫依據死者身體多處瘀血,
判定生前遭性侵。
檢方認定,黃男僅因求歡遭拒,強逞獸慾又掐殺學妹,使她生前遭受極大痛苦與羞辱,行
兇後還引火焚屍,手段殘暴毫無人性,且犯後否認犯行,顯無悔過自新可能,因此起訴求
處死刑。
曾說:非常後悔
黃男在警界服務的父親昨不願受訪,記者聯繫不上被害人家屬,不知其回應。據悉,黃男
先前在看守所裡,曾向管理員說自己錯了,非常後悔。
防熟人性侵 注意事項
●朋友間若無深交,應盡量避免單獨見面
●勿獨自在他人住處逗留或借宿
●在外隨時保持警覺,離開過視線的食物、飲料不要吃喝,以防被下藥
●發現情況不對勁時,盡快找藉口離開
●若無法脫身,應以保命為第一優先,勿激怒對方造成更嚴重傷害
資料來源: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