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吃完蝦就嘿咻 店家:請勿在此求歡
2015-07-19 20:00:07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一對男女11日凌晨在台北市林森北路一家活蝦料理店吃蝦喝酒後,直接在店外長椅上性交,
警方獲報到場時,雙方已著衣,被勸離開。但事後活春宮畫面瘋傳,中山分局依公然猥褻罪
偵辦,昨天凌晨呂姓女主角到案,但男子下落不明。
呂女未婚,在一家卡拉OK店上班,和這名男性友人2年前因工作而認識,平時都是對方用公
共電話打電話約她,她沒有對方聯繫方式。警方調查,畫面中穿襯衫、西裝褲和皮鞋的「眼
鏡男」原住新北市三重區,目前無業,已離婚,前妻提供的電話和住處皆已無人應答。
這家活蝦料理店事發後,在店外張貼「請勿在此求歡」紙條。
http://udn.com/news/story/2/106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