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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女逆向拒酒測!警察追到地下室開罰 法院判免繳
ETTOD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廖姓女子因逆向騎車,被警方追捕,警方追到住宅地下室停車場,並在她身上
聞到酒味,要求酒測卻被女子拒絕。最後警方雖然開罰9萬元,但廖姓女子不服提出行政
訴訟,她認為這屬於私人空間,她沒必要配合酒測。法院最後因地下室因屬私人空間,認
定警方不該追來,最後判女子勝訴,免繳9萬元罰金。
一般人如果拒絕警方臨檢酒測,會被開罰。不過去年10月新北市一名廖姓女子逆向騎車,
遇到警方,她騎回住家地下室,警方聞到女子身上有酒味,要求酒測,廖姓女子當場拒絕
,遭警察開出罰單。最後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9萬,並且吊銷駕照,但廖姓女子不服,因
為她認為當時他在自家地下室是私人用地,沒有必要配合酒測,因此提出行政訴訟。
最後新北地院法官也認為,「住家地下停車場」屬於自由居住空間,除了房間像是地下停
車場、車庫、露臺、前後庭院,在居住範圍內,都享有生活空間自由,警方要行使職權進
入住宅,除非是有迫切時刻進行救護時,否則得要有法院搜索票,才能搜索犯罪行為,因
此判廖女免罰。對於判決結果,警方表示只能尊重。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719/537431.htm
5.備註:
先猜會有些判決書都不看的人會說以後酒駕的都跑回自己家就不算酒駕
#1LgqsP6q (Gossiping) 先貼上有人貼的判決書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