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ytsis (魁奇斯)》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 2.完整新聞標題:
: 同志團體:同性伴侶專法不是真平等
: 3.完整新聞內文:
: 「用專法不是真平等!」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表示,法務部捨棄修改民法
: 、改為另立專法方式來保障的同性婚姻權益,工程浩大,也很難藉一部法囊括配偶所有權
: 益,屆時若要整合,反而更費工,為何不直接修民法?是否屈服於保守勢力?
: 許秀雯指出,法務部做過多個研究案,希望這次不要空口說白話,應拿出草案和具體時程
: ,讓同志團體看看所謂保障同性伴侶權益包括哪些內容?是否包括收養子女?才能繼續回
: 應。
: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鄭智偉表示,各國都朝同性婚姻合法化方向走,台灣的法
: 務部停滯多年,此時有此舉動,起碼跟上腳步,對此予以肯定。但他強調,各國現在都朝
: 同、異性法案平等方向前進,法務部立專法界定同志和他人不同,「還是直接修民法最好
: 」。
: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吳紹文表示,部分歐美國家有同性伴侶法,是因在基督教
: 或天主教占總人口七、八成歷史下,不得已之舉;台灣基督教人口和同志人口既然差不多
: ,都約百分之五,「我不理解台灣為何不能修民法,而要另立伴侶法?」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udn.com/news/story/8375/1064888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為什麼要修民法?
修民法整個法體系都會變動
憑什麼動民法?
親屬繼承爭議已經夠多了
現在又有這個要參一腳
如果同志是想結婚收養小孩
現今民法根本沒有禁止拉
民法親屬篇從頭到尾都沒說結婚要一男一女
這根本是學者亂凹凹出來的解釋
收養也是
收養從頭到尾只規定
父母同意
法院認可
今天只要一個函示下來
法院不可以用性向做為是否通過收養的判斷標準
加上對方父母或法代願意就可以收了
同志想要的根本不用修法
靠解釋就能搞定了
為什麼一定要弄到這麼複雜
用特別法規定到底哪裡歧視同志了?
現在台灣好像弄得我跟普通人待遇不一樣就是歧視
我不懂用特別法到底哪裡對同志不公平了
普通百性還是有人會想用一般民法
不是每個人都想接受伴侶法那套的規定
為什麼一定要硬凹大家接受你們的價值觀?
我看過伴侶法的草案
會把親屬篇搞得非常複雜
複雜到一般百姓不知道如何適用
現在同志運動最大的問題就是
有反對意見就是政治不正確
不全盤接受同志的修法意見就是壓迫
就是異性戀霸權
就是護家盟
幹
這跟文化大革命有什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