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買隱形眼鏡要處方箋 北市衛生局:首購最好帶著
2015年07月20日12:04
台北巿衛生局上周宣布,即起要求業者販售隱形眼鏡前須
請消費者出示6個月內有效的眼科醫師處方箋,才得販售
,否則經一個月宣導期後將開罰違規業者,最高可處150
萬元。今中午北市衛生局局長黃世傑說,傾向消費者第一
次購買、18歲以下配鏡時出示半年內處方箋,續購、續配
時,則秉持信任原則,避免造成長期使用隱形眼鏡民眾的
不便,但仍不得網郵購。
不過黃世傑建議,消費者平常買隱形眼鏡時仍帶著處方箋
在身上較好,一、兩年內的即使較舊,應該也可以。黃世
傑表示,今下午1時30分才要向市長柯文哲報告,定案後
會再宣布。
是否一個月後實施?黃說:會再蒐集各方看法。(陳威廷
/台北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20/651477/